國發會為辦理國家社會發展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設社會發展處(以下簡稱社發處),職掌業務包括總體社會發展情勢與跨國比較研究;重要施政議題民意調查工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社會發展重要政策議題之研析及規劃;社會發展計畫整體審議制度之協調及推動;重要社會發展計畫資源配置及先期作業審議之規劃、協調及推動;政府服務創新整合與應用之規劃及協調推動等工作。各科名稱及職掌如下:
社發總體研究科:
1.總體社會發展情勢與跨國比較研究。
2.社會發展議題與資料治理決策支援機制之研析及協調推動。
3.社會發展中長期趨勢觀測與家戶推計議題之研析。
4.法務、人權保障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5.其他交辦事項。
社會發展調查科:
1.行政院總體施政與本會重要施政議題民情輿情調查工作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2.國際新興社會調查工具之研析及應用。
3.開放政府專案與參與機制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4.勞動、環保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5.其他交辦事項。
社發政策分析科:
1.社會發展重要政策議題之研析及規劃。
2.社會發展跨域整合政策之研析及協調。
3.警消、災防、海洋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4.族群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5.其他交辦事項。
社發計畫審議科:
1.社會發展計畫整體審議制度之協調及推動。
2.社會發展計畫個別領域審議原則之協調及推動。
3.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4.農業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5.其他交辦事項。
社發資源協力科:
1.重要社會發展計畫資源配置及先期作業審議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2.社會發展領域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3.區域公共治理創新實驗與示範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4.教育、文化、體育暨運動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5.其他交辦事項。
政府服務策進科:
1.政府服務創新整合與應用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2.政府服務創新標竿擴散機制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3.數位轉型範疇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4.本會人民陳情作業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5.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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