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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處

列印圖示

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辦理政府產業政策綜合性之規劃、研析、審議與協調,設置產業發展處(以下簡稱產業處),處內共分5個科並設處長、副處長一名,執掌業務包括工業、農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服務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前瞻性產業策略之規劃、研析及協調;能源產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產業政策之經濟分析及研析;產業投資政策之規劃、研析及協調。各科名稱及執掌如下:

基礎產業科

1.工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
2.能源政策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3.工業、能源相關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

創新創業科

1.創新創業相關政策之規劃及協調。
2.創投業務相關規劃及協調推動。
3.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政策及計畫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

數位經濟科

1.數位經濟產業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
2.智慧城市相關產業之規劃、研析及審議。
3.產業創新相關政策之規劃及研析。

產業政策科

1.產業政策之經濟分析。
2.產業結構調整之規劃及研析。
3.服務業相關政策之研析及規劃。
4.農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之規劃、研析、協調及審議。

產業投資科

1.產業投資政策之規劃、研析及協調。
2.產業發展金融相關政策之研析及協調。
3.產業發展中長期資金之規劃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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