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數位科技蓬勃發展,帶動新創事業發展新興商業模式,亦使政府現行法規管制架構面臨挑戰,為降低法規適用之不確定性,予新創產業發展空間,國發會於106年10月成立「新創法規調適平台」,透過單一窗口模式,便利新創業者可於線上或以書面提出其新興營運模式所遇法規適用疑義及法規調適需求,由國發會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助業者與主管機關面對面溝通與協調,以降低業者之法規遵循成本。
新創法規調適平台自106年10月成立迄今,已協調處理46案,重要成果說明如下:
一、解決地方創生團體經營地方體驗活動之疑義
為解決在地創生經營者從事農業或部落等接待導覽活動時,可能涉入經營旅行業務之困擾,國發會協調交通部就發展觀光條例之適用範圍及可行案例作成函釋,釐清在地創生經營者非以舉辦旅遊為目的,所辦理之生態、文化體驗或教育研習課程等活動,而於其所屬場域附隨提供所屬食、宿、當地接駁等體驗活動所需,尚無涉及經營旅行業專屬法定業務,以化解地方政府執法疑慮並輔導業者適法經營等。
二、解決共享停車位適用租稅法規之疑義
新創業者提出共享停車位的營運模式,規劃由其提供媒合平台讓有閒置停車位資源之所有權人利用該平台媒合需求者,以出租利用,並請國發會協助釐清所有權人將自有停車位出租利用,是否可繼續適用原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或須改適用營業用稅率。國發會協調交通部訂定「自有自用停車位共享認定原則」,就共享停車位商業模式採取分級管理,財政部亦依據該原則,核釋就自用住宅停車位供作「共享停車位」,如符合一定要件(共享時數每月不超過240小時、每年不超過2880小時),仍得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有助改善都市停車位不足之問題,並促進共享經濟。
三、放寬電子票證端末設備感應距離限制
研發創新電子票證端末設備產品「NFC智慧指環」之業者反映,希望能放寬感應距離之限制,以增加產品之應用場景。經國發會協調,金管會已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相關規定,將電子票證端末設備感應距離由現行之4公分、6公分及10公分以下之不同限制規定,統一放寬至10公分以下,以利業者依其業務規劃進行安控設計及提升民眾支付便利性。
四、解決糖尿病服務管理平台業者與保險公司合作之法規適用障礙
提供糖尿病管理服務之app平台業者建議開放得與保險公司異業合作,讓消費者可於app直接投保相關健康保險。經國發會協調,金管會已修正「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開放保險公司可異業合作辦理「透過提供糖尿病服務管理平臺業者之網路平臺或APP,合作推廣糖尿病患者健康保險。」
五、放寬旅行業營業處所不得共用之限制
業者反映因應新創旅遊型態多為招攬接待國外旅客且以網路交易為主,建議鬆綁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6條限制旅行業營業處所不得共用之限制,讓新創旅行業得進駐共同工作空間 。經國發會協調,交通部已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6條規定,旅行業之營業處所已可與其他營利事業共同使用,惟應有明顯之區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