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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為辦理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財產管理、議事及不屬其他各處、中心、室事項,設置秘書室。設主任一名,並分5科辦事。主要業務掌理事項如下:

議事科

1.本會委員會議議事相關事項。
2.本會業務會報議事相關事項。
3.行政院院會資料及連繫事項。
4.本會圖書室及出版品管理與機構典藏系統建置、維護相關事項。
5.秘書室之綜整業務事項。

文書科

1.公文書之總收文及分文。
2.公文書之總發文之繕校、監印及發文。
3.印信之典守、請頒及繳銷事項。
4.檔案之整理、編目及立卷事項。
5.檔案典藏檢調及應用事宜。
6.本會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推動作業。

採購科

1.本會採購招標文件範本之訂定及修訂等事項。
2.本會採購案招標文件審查及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等相關業務。
3.本會暨所屬機關政府採購法令之推動、宣導、講習、諮詢事項。
4.本會採購底價審議小組業務。
5.本會暨所屬機關之採購稽核業務。
6.本會暨所屬機關採購案之上級機關權責事項(含監辦、核准、核定、備查及採購爭議案件處理等)。
7.本會暨所屬機關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業務。
8.本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申請人資格審查、專家學者資料維護事項。
9.本會暨所屬機關綠色採購及身心障礙優先採購業務。

事務科

1.本會辦公廳舍、首長宿舍及本會經管基金項下不動產之取得、管理、配置、租賃、變更非公用及排除占用事項。
2.兼辦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之各項大樓公共事務。
3.本會財產、物品(含本會經管基金)產籍之建置、管理維護、減損、報廢及盤點事項。
4.本會暨所屬機關財產之受贈、贈與及報廢移轉事項。
5.車輛管理、調度及保養維護等事項。
6.工友、技工、駕駛差勤管理、工作調派、考核獎懲、退休、撫卹等管理事項。
7.約聘、工友、臨時人員勞保、健保業務、本會勞退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勞資會議籌辦工作。
8.事務工作檢核、會議室管理、秘書室預算編列及支用管理等事項。
9.本會環保、節能、室內空氣品質及消防公共安全維護等事項。

出納科

1.員工薪資、獎金、加班費及退休人員退休金與慰問金等款項發放事項。
2.各類保管品管理事項。
3.相關基金(離島建設、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帳務處理。
4.零用金保管與發放。
5.各類所得資料彚整及稅款結算申報事項。
6.勞工退休準備金及聘僱人員離職儲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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