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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處

列印圖示

國發會為推動辦理經濟發展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等業務,設置經濟發展處(以下簡稱經濟處),處內設有處長1名、副處長1名,並分為6科,主要業務執掌包括:國內總體經濟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推動;國際經貿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推動;大陸與兩岸經濟情勢之綜合研析及對策研擬;國內外經濟景氣動向之研析及編製;總體資源利用、經濟結構調整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及推動協調;重要國家建設計畫之財務審議及協調。

經濟處各科名稱及執掌如下:

總體經濟科:

1.總體經濟政策之研擬、審議、協調及推動。
2.重大經濟政策方案之研擬、協調推動及管考。
3.國內經濟情勢及重要經濟課題之研析。
4.其他交辦事項。

國際經濟科:

1.國際經濟情勢與問題之研析及對策研擬。
2.國際經貿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協調及推動。
3.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與區域整合相關問題之研析與政策研擬。
4.國際競爭力評比相關問題之研析與評比結果之檢討及改善。
5.其他交辦事項。

大陸經濟科:

1.大陸(含港、澳)經濟問題及對策之研析。
2.兩岸經貿問題及對策之研析。
3.兩岸及大陸(含港、澳)經濟情勢報告之撰擬。
4.其他交辦事項。

經濟景氣科:

1.國內外景氣動向及相關問題之研析。
2.國內景氣指標之編製及研析。
3.國內外景氣循環之研析。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源經濟科:

1.資源經濟情勢之研析及其重要課題之研究。
2.經濟結構調整、整體與區域產業經濟、企業經營環境相關議題之研析及政策研擬。
3.資源利用模型及投入產出模型之維護;重要經濟政策、議題之影響評估。
4.其他交辦事項。

財務規劃科:

1.重大國家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
2.重要國家建設計畫財務之審議、協調。
3.政府公共建設財務策略研擬及相關議題之研析。
4.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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