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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

列印圖示

國發會為辦理國家發展政策及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及審議,設置綜合規劃處(以下簡稱綜規處)。本處設置處長、參事、副處長各1名,並分為5科,執掌業務包括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及審議;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制度之規劃、推動及彙編;國家發展業務之國際合作及交流;經濟規劃計量方法之研究及應用;雙語政策之規劃、推動及協調;國家經社資料之編製及推廣。各科名稱及執掌如下:

計畫研編科:

1.國家發展計畫編擬之規劃、協調、編製及執行檢討。
2.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3.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
4.院長與工商團體早(午)餐會幕僚作業。
5.國家發展政策刊物之編輯、出版與宣導多媒體之規劃、製作。

經濟規劃科:

1.國家發展計畫總體目標值之設定及檢討。
2.國家發展計畫前瞻政策課題研析。
3.經濟成長、轉型與潛力課題研析。
4.重要財經課題之總體效益量化評估。

國際合作科:

1.「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之本會窗口與幕僚作業。
2.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與區域整合相關業務之協調、推動及研析。
3.國際經貿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協調及推動。

國際交流科:

1.我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之政策研擬、協調、推動暨我參與APEC經 濟委員會(EC)之主政單位。
2.行政院交議對外經貿工作計畫之審議。
3.雙邊國際經貿合作工作之推動與協調聯繫作業。
4.本會與各國駐華代表機構與外國商會之聯繫窗口。
5.雙邊經貿資料之蒐集與整理。
6.辦理重要外賓來訪之接待安排工作。

雙語政策科:

1.雙語政策總體性工作之規劃、協調與執行檢討。
2.雙語政策國內外合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3.雙語計畫之規劃、協調、審議及執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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