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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

列印圖示
行政院為有效推動政府施政,要求各機關應擬訂中長程個案計畫,並明訂其研擬及審議之程序及原則,且應納入年度施政計畫辦理,逐年檢討其績效。為逐年落實各項計畫執行,除於年度終了後辦理計畫評核,評量各項個案計畫執行績效,作為下一年度該項計畫調整改進之參據外,並自98年起推動「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針對重要計畫自規劃、執行至完成之整體效益評估,提出計畫之策略面及執行面建議,以回饋至後續相關計畫之規劃及執行參考。
本效益評估之作法係以「合作研究」模式,藉由「強化評估團隊組成」、「採用評估方法」及「納入領域專家與利害團體」等方式,進行個案計畫之目標、過程及結果面向之深度評估。評估對象現階段以「計畫期程在3年以上,且執行逾1年」、「年度經費達1億元以上」及「社會關注者」之公共建設類及社會發展類中長程個案計畫為主。
評估結果除回饋提供重要計畫先期作業審議參考外,亦藉由「評估發現意見交換會議」及「評估報告座談會」開放全會同仁參與之組織學習模式,促進本會各單位同仁之專業交流,提升同仁計畫評估能力,期發揮「強化計畫效益評估對政策之影響力」及「提升同仁之評估能力」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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