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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重點服務業行動計畫(99~104年)

列印圖示
一、 緣起
  98年整體服務業名目gdp達8.6兆元,占gdp總值12.5兆元的比重達68.7%,占總就業人數58.9%,是我國經濟成長與就業創造的主要來源。
  98年10月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考量具出口競爭力、就業機會多、具發展潛力等因素,建議以國際醫療、國際物流、音樂及數位內容、會展、美食國際化、都市更新、wimax、華文電子商務、教育、金融服務等10項重點服務業,做為未來發展項目。
  為積極推動服務業發展,政府刻正推動強化服務業國際競爭力、加強研發創新、提高生產力、健全服務業統計等發展策略,以完備服務業基礎建設,並提高產業附加價值。
二、 行政院服務業推動小組(自106/10/19起停止適用)

  三、十大重點服務業及主辦機關

項次 產業項目 主辦機關
1. 美食國際化 經濟部
2. 國際醫療 衛福部
3. 音樂數位內容 文化部、經濟部
4. 華文電子商務 經濟部
5. 國際物流 交通部、經濟部
6. 會展 經濟部
7. 都市更新 內政部
8. wimax 交通部、經濟部
9. 高等教育輸出 教育部
10. 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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