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經濟、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政府於106年起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簡稱前瞻計畫),推動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等八大建設。
前瞻計畫至106年起推動迄今,透過積極盤點地方建設的需求,優先納入有助於區域平衡及聯合治理的跨縣市建設,以及過去投入不足、發展相對落後偏鄉地區的重要基礎設施。此外,配合加速國家經濟轉型、區域融合與衡平發展,持續推動軌道交通,大幅提升水資源、數位、綠能、產業、教育社福、原民及客家等基礎建設水準,因應國家在未來國際發展趨勢的需求。
政府於110年起推動後4年前瞻計畫(又稱前瞻2.0),持續強化國家重要基礎建設,優先支持延續性及114年前可完成的重大建設,並推動有助於均衡區域發展及偏鄉公共建設,亦將布局產業未來所需。故前瞻2.0除延續均衡區域發展、強化偏鄉建設等計畫外,並針對5G、數位發展、AI、資安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產業振興發展所需基礎建設等均將持續推動,並擴大數位轉型、環境永續及打造韌性國家等相關計畫之預算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