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組織調整後續推動業務自105年7月16日移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

消息發布

列印圖示
立法院三讀通過5部會9項組織法案(100年10月28日)

一、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之組織法案計有28個部會134項,立法院繼上會期通過若干組織法案後,於100年10月28日三讀通過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平交易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等5部會9項組織法案(如附表)。
二、連同本會期前已完成立法之法務部、文化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中央銀行等5個部會23項組織法案等,總計10部會32項組織法案,已完成立法程序。
三、加計先前已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體例完成立法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及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院本部及11個中央二級機關(外交部、法務部、文化部、金管會、僑委會、客委會、人事總處、央行、故宮、中選會、公平會)將自101年1月1日起陸續施行。
發布日期:100-10-28

  • 相關檔案
    1.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7次會議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改造法案法案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