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院分別於101年11月23日、27日三讀通過「國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草案」、「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草案」、「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草案」、「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草案」及「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草案」,該等法案對於組建高效能國防組織,穩健推動國防改革,極具助益,為組織改造之重要法案。
二、配合本次行政院組織改造,目前除文化部等13個部會已按新機關組織架構啟動,財政部與教育部將於102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法案部分業經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完竣,部分尚待委員會擇期續審,本會將積極推動組織法案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