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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

列印圖示
政府資料跨部門運用之法制研析案
       為促進政府開放資料內容符合民間需要,以透過開放政府資料帶動民間加值服務與相關產業發展,而為強化數位服務經發展濟並帶動產業轉型之關鍵,除了政府資料單方開放釋出外,若能跨政府部門間、跨公部門與民間組織間之資料若能進行交換資料運用,應能更強化產業運用政府資料之效率,而為達到此效益並發揮資料價值,本計畫研析國家資料運用相關政策、法制、標準或執行機制等資料運用推動措施,作為我國現前跨機關間資料共享、跨部門間資料運用所面臨瓶頸與障礙之參考,並透過焦點座談與意見徵集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而規整未來可行方向。
       本計畫具體研究目的:
(一)借鏡國際上其他國家推動資訊運用之法規及政策措施 各國為促進資料運用強化其經濟競爭力,各自設有不同之法制規劃及政策措施。巨量資料之運用主要涉及個人資料暨隱私與營業秘密,而前者在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架構關於目的符合性原則、特定目的外利用限制及當事人權利保護等原則下,主要朝向匿名化或去識別化處理以盡可能降低資料流用衍生風險,因此其他國家對於匿名化或去識別化定義、操作方式及風險控制機制即可作為我國擬進一步擴大資料應用之參考。本計畫將針對各先進國家之法規及政策現況進行整體盤點,並加以分析各國特色、法令政策、推動背景與執行情形,期能自其中掌握值得我國法制借鏡之相關措施。
(二)規整國內推動資料運用研究發展之法規措施 本計畫將依據資料生命週期,盤點我國現行政府資料從建置、管理、機關交換共享或開放釋出等流程所涉法令政策及其對於跨部門資料交換運用之限制或影響,進而參考國際資訊運用主要法制趨勢,提出可能修正或調適之法規措施方案。
(三)推動資料運用發展相關法規機制之社會溝通 為避免法規政策與社會脫節、甚至窒礙難行,本計畫在政府資料運用法制架構研究分析的過程之中,特別導入社會溝通機制(包括利害關係人及社會大眾),以將各界意見及早導入法制架構及規範內容當中,使法規措施能夠真正切合社會的需求,對於資料運用之發展能有實質助益。 
受託/研究單位:國巨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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