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年來致力於緩和規制及監理沙盒法制規範,以日本產業競爭力強化法而言,日本自2014年起至2017年底,已透過灰色地帶消除制度,進行108個法令規範不明的澄清與修改。再者,企業實證特例制度則係由事業提出申請,而要求相關法令主管機關作出鬆綁或其他特別措施,俾事業之新事業計畫得以實踐。本計畫介紹搭乘型支援移動機器人之企業實證特例案例。至於國家戰略特區法下,則闡述依該制度所發展「無人車」計畫。最後,本計畫比較規則性監理模式及抽象原則性監理模式,並建議我國參採日本緩和規制及監理沙盒法制規範,著重於傳統規則式立法與新型態的原則性立法模式間相輔相成,且進行規範調整過程中,應著眼於人民、行政機關、立法者三者間的合作,並經一定時間吸收、內化為我國立法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