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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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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委託研究

列印圖示
教育部數位機會中心對偏鄉數位落差效益評估(99年)
受託/研究單位:聯合行銷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時間:99-9-30
摘要:網際網路起源於1969 年的阿帕網路(ARPANET),至1974 年美國國防部向全世界無償提供電腦網路之間通訊解決方案、八○年代美國校園網路佈建完成、九○年代www(World Wide Web)應用的興起,全
世界正式連結成一個網路系統,各式資訊跨越時間與空間的界限在網路上大量流通,人類社會也由「工業社會時代」進展到「資訊社會時代」。

網際網路發展之初,由於具有無遠弗屆的資訊穿透能力,所以一直被認為是一個自由、公開、自主性強、不受威權控制的公共領域,各界期待著,透過網路流通,應該能消弭更多現實社會中的不公平現象,實現更多的社會公益,如網際網路協會(Internet Society, ISOC)綱要即開宗明義指出:「網際網路的使用權,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與其他立場、國家、階級、財富或其他地位,而有
所區別」。

只是,網路世界所建構的理想性,在現實世界的發展上很快泡沫化。這主要是因為網路世界想要深入各種不同族群中,需仰賴資訊通信科技的進步與普及,但在資訊通信科技擴散過程中,隨著不同族群導入時間不同,無法避免會產生數位化時間差現象。數位化時間差的結果是,網路非但沒有消弭社會不公平,反而產生新的差距,這種現象一般稱為「數位落差」。

國內外研究指出,不同性別、年齡、教育程度、都市化程度、種族、職業、收入的民眾,皆存在程度不一的數位落差現象。其中,從都市化發展差距所導致的城鄉落差來看,根據行政院研考會94 年個人家戶數位落差調查顯示,居住在偏遠程度高及偏遠程度低鄉鎮民眾,曾使用電腦的比率各為44.0%與51.9%,和非偏遠鄉鎮民眾接近七成的電腦使用率(69.2%),存在相當大的落差。

為縮短城鄉間的數位發展差距,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研提「縮減數位落差四年計畫(九十四年至九十七年)」,計畫架構分成縮減城鄉數位落差、縮減產業數位落差及協助國際縮減數位落差三大分項,分別由教育部、經濟部及NICI 小組綜合業務組,負責協調相關部會共同撰擬計畫爭取經費。

經行政院九十三年第2883 次會議決議,「縮減數位落差四年計畫」正式列為國家重大政策。其中,教育部負責「縮減城鄉數位落差」部分,主要任務是整合相關部會原有的縮減數位落差專案,並結合大專校院與民間社會團體資源,建構偏遠地區之網路通訊基礎環境與服務,提昇弱勢團體與族群資訊素養,期能在四年內協助輔導完成300個數位機會點,將偏遠地區打造成一個以當地居民為主的數位學習與數位文化保存的數位機會點,發展社區文化與地方特色產業。此為數會機會中心設立之濫觴。

爾後,面對我國在社會發展如全球化、高齡化、社會安全、以及經濟發展等議題,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NICI)小組續規劃推動「第二階段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2007-2011)」,規劃推動符合民眾生活需求的關鍵性應用,希望讓人民感受到資通訊科技的好處,使臺灣成為世界優質網路化社會應用典範。

創造公平數位機會是優質網路社會計畫分項,其中,『強化數位機會中心核心功能,運用數位機會中心提升民眾資訊素養』是重點工作之一,從而確定此深具社會關懷的數位機會中心政策之延續。不過,因計劃逐年編列的經費無法全數核定,在經費額度的限制下,數位機會中心設置數量由300 個縮減為168 個(97 年創造數位機會計畫書,教育部),此為第二階段數位機會中心政策的背景。

由於教育部「創造偏鄉數位機會推動計畫」是行政院管制之重要中長程個案計畫,為瞭解設置數位機會中心對於縮減偏鄉數位落差的辦理成效,行政院研考會特規劃此評估案,希望透過施政計畫評核體制,評量各項計畫執行績效,以作為該項計畫調整改進的參據。

根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作業手冊,評估教育部設置數位機會中心對於縮減偏遠鄉鎮數位落差的效益,將包含目標、過程與結果等三部分評估,以下,將先說明研究方法,並於第二至第四章就三項評估內容進行說明。
 

  • 相關檔案
    1. 99年-教育部數位中心對偏鄉數位落差研究計畫效益評估委託研究案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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