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紙刊載國發會退回山手線一案,本案本會於107年11月13日接獲行政院交議後,於11月16日及12月18日函請相關機關表示意見後,於108年1月11日函覆行政院。
前述計畫依據本會及相關機關審查,本計畫未符交通部所頒「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經初步審視,「與審查要點意旨仍有未合」計有22項、僅「部分符合審查要點規定」計有18項,且對於財務分擔及工程單價造價等未充分說明,本會回復行政院請交通部及台中市政府補正資料與文件後,再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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