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型企業的價值來源已由傳統的土地、資金、原料等有形資產,轉變為以「知識」與「智慧財產」為主體的無形資產,知識能量的蓄積與流通將成為知識型產業發展之基礎。 主計總處統計2016年我國智慧財產投資規模為7,568億元,占名目GDP比率4.42%,占名目固定資本形成比率21.56%。此外,智慧財產投資與機器設備投資的相對比率則由2007年的39.61%大幅增至2016年的57.93%,顯示我國投資結構內涵已由傳統的重視實體資本投資朝向知識資本投資方向轉變,演變相當健康。 然而,真正問題在公部門投資從2008年7,828億到2015年6,181億,減少1647億,從智慧財產投入部門來看,民間投入遠高於公部門投入,從2011年之後公部門投入甚至低於20%,其癥結在於財政短絀。雖然政府投資減少,但研發創新的支出不能少,因此,如何在公部門預算有限情況下,讓研發創新成果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就成了重要研究課題。 從數據資料來看,台灣其實具有相當雄厚的基礎可以邁向創新經濟,若期待創新投入後能留下創新果實,政府在政策規劃時應該更加重視智慧財產所扮演的角色。 就國內官方統計之數據表現、到相關政策作法之盤點與借鏡荷蘭TOP sector之作法,並標竿歐盟在未來製造(ManuFuture)技術平台、未來工廠PPP(Factories of Future PPP)與歐洲風能技術與創新平台(ETIPWind)之相關作法,收歛出下列之結論與建議: 一、科技創新投入的資源與過程應該質量並重 台灣從整體研發經費的投入與專利產出之觀察,都在國際水準,民間投資也逐年在增加,反而是政府部門投入在降少,如何在公部門預算有限情況下,讓研發創新成果發揮最大經濟效益,是重要關鍵。 反思我國科技與創新政策現行體制,其中並不缺乏「前瞻與創新」的研發議題,甚至,經濟部對研發計畫之皆有要求事先進行專利布局事宜,但目前國內審查委員並沒有足夠時間來判斷專利布局規劃是否符合未來市場需求,甚至是研發執行單位所完成的專利布局是否具經濟合理性? 也就是說,我們缺乏的是一套能夠匯聚產業實際需求的選題、落實執行、成果檢視的機制,以及一組能夠承上啟下的專業專責管理團隊或組織,協助政府發揮研發對經濟成長的效益。 二、必須促進我國科技研發之計畫,更為重視智財議題 從國際與國內政策盤點來看,我國政策仍著重在從供給面誘發創新(研發補助、租稅獎勵…等),對台灣經濟發展確實有顯著貢獻,現行政府所揭示各項產業政策的推動,確實也都在協助台灣朝向創新經濟的方向邁進。 然而,目前政府所推出的產業政策規劃上,多數仍忽略對智財配套的措施且在政策形成過程中,也缺乏讓產業實際參與、提出需求、甚至主導發展的機制,加劇研發市場失靈現象。 理想的智財政策思考的基本邏輯,應該是產業政策規劃與每個研發計畫執行時,都要納入(內化)智財策略的思考,智財規劃思考是必須並以技術自主為前題,且期待能帶動智財生態系的正向循環,進而創造經濟價值。 在新修正的產創修法第12條當中,就針對要求各產業技術創新或研發計畫執行時,都必須著重與關注專利議題,未來會要求研發計畫在執行前,包括:計畫撰寫、審查流程、結案成果與智財策略議題扣合…等面向,並提出相關指引(guide)手冊,供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考,期待能強化國內研究機構在執行研發計畫時,能更貼近產業需求與協助產業面對專利訴訟的困境。 三、提升國內產業共同研發的運作,由產業主導的研發計畫 不論是從荷蘭TOP sector政策推動或由歐盟未來製造(ManuFuture)技術平台、未來工廠PPP(Factories of Future PPP)與歐洲風能技術與創新平台(ETIPWind)之整理可發現,研發計畫的推動都從產業出發,學研機構為輔的方式進行,相關研發方向與策略,皆是由產業主導。 目前國內研發計畫較少是一開始由產業主導發起,帶著學研機構往下展開的作法。政府應該朝向建立一套由產業主導研發議題設定與執行的PPP組織或平台,並培養專責專業的團隊管理,政府提供相應的資源和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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