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296次委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96.7.9
一、本會第1295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及東西快八里新店線第2-3Z標工程匝道改採高架銜接案評估報告」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新五路路段由平面實體分隔改採高架方式,可有效提供銜接國道1號與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間之交通直接轉換,提升整體路網功能,並符合地方需求,原則同意交通部評估報告,後續仍應儘速修正納入「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並一併修正「東西向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報核後,循97年度預算辦理。請交通部督促國工局加緊趕辦,於97年底完工通車,以因應台北港聯外運輸車流之衝擊。
(二)本案經交通部評估可視為高、快速公路之系統性交流道,所需經費12.45億元符合國道建設基金之使用原則,完工後應納入國道系統管理維護。
(三)本案增辦工程之後續作業,請交通部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澎湖離島旅遊線計畫執行成效報告」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本計畫奉核定執行以來,已完成馬公生態園區等多處景點或遊憩區之興建改善,並持續進行環境整理、導覽解說等工作,同時舉辦石滬季等多項活動,拓展旅遊市場,執行成果豐碩,請觀光局在良好基礎上繼續加強辦理,並請交通部於計畫期程屆滿時進行檢討,考量澎湖整體發展及風力發電海域競用問題,尤應強化環境整頓、違章拆除等管理維護工作,提出後續計畫,報院核定,俾據以推動執行。
(三)本計畫實施地點位於離島,主辦機關協調相關單位共同採行多項措施,克服天候、交通、廠商能力不足及用地取得等困難問題,有效推動計畫執行,且過程中陸續獲得為民服務、優質英語生活環境、優良公廁等獎項,95年度施政計畫評核更榮獲行政院核列為優等,工作同仁之努力值得肯定,請於有具體成果或舉辦活動時擴大宣傳,以利民眾參與、了解。
(四)有關民間投資方面,主辦機關依促參法推動最具指標意義之「漁翁島休閒渡假區」BOT案已簽約,後續將進行設計、興建,請持續推動辦理;而為確保水電供應、廢棄物處理等配合事項及時完成,請透過「工作圈」機制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密切協調聯繫;其他民間投資計畫亦請加強規劃、招商,俾儘早展現整體建設成果及帶動地區發展。
(五)為符合離島「永續發展」之最高指導原則,本計畫各項軟硬體設施之規劃、建設,除應強化特色、塑造澎湖特殊遊憩風格外,應特別注意資源保育及管理,以維護離島自然生態、人文風貌及遊憩品質。另,水為澎湖發展最大之限制因子,對住家、商業活動等應採不同用水價格策略,以反應成本;並宜運用海水淡化等,減少抽取地下水,俾降低鹽化影響。
(散會: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