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291次委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96.5.14
一、本會第1290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新興中長程計畫『中小企業融資加值服務計畫』(97-101年)計畫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修正版除擬強化現行中小企業融資輔導機制外,亦將建立財務預警機制,可配合「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的推動,具有「融資加值服務」的效益,符合當前政府施政目標與中小企業所需,值得推動,請經濟部將該計畫列為新年度優先推動計畫。
(二)本計畫期程5年,採逐年委外方式辦理。計畫推動期間,經濟部除應注意每項措施之延續性外,亦應評估每年計畫整體執行成果,採滾動式檢討方式辦理,俾確保本計畫目標之達成。
(三)請經濟部參考與會委員及機關代表意見,補強修正版計畫書後報院核定。
三、「新十大建設『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執行情形檢討」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有關96年度預算尚未通過之因應措施,請內政部依預算法第54條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
(三)近年來污水下水道建設在內政部積極推動之下,整體污水處理率已由92年24.81%,大幅提升至34.94%(截至96年4月底止),其努力值得肯定。惟相較其他先進國家,我國整體污水處理率仍屬偏低,請內政部持續與縣市政府協調與合作,期能在有限資源下,使得污水下水道建設達到最大的效益。
(四)污水下水道促參案前經評估,共計有14處優先推動系統,其中96年內政部列管桃園縣(埔頂)等6處系統,請主辦機關加強推動,務必依期程於96年底前完成招商簽約工作,其餘系統亦應掌握進度,並適時給予必要之協助。
(五)為輔導地方政府妥善執行下水道系統之營運管理工作,請內 政部儘速推動「全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輔導計畫」,並配合各系統營運時程,協助各縣市政府建置相關作業標準。
(六)為配合中部地區水資源需求,大肚溪水域有關之污水下水道系統,請內政部優先補助辦理。
(七)本計畫預算來源包括特別預算及公務預算,惟特別預算將於98年結束,屆時公務預算額度亦難大幅增加,未來開徵水污費及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挹注建設經費將勢在必行,請內政部持續協調督導尚未制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縣市政府,務必配合於96年6月30日前完成,並儘速與環保署協商水污費之開徵時機與運用方式。
(八)請內政部針對14項BOT案,未來可能之財務負擔詳加分析,並專案提報本會。
(散會:下午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