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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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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162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建會第1162次委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93.01.19.
    一、本會第1161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推動台灣漁業國際化,邁向漁業大國方案」一案之結論(一)修正為:本方案之實施,係因應國際漁業發展之需要,推展與外國之互動關係,調整產業體質及經營環境,提升我國漁業競爭優勢,促進漁業國際化,俾利我國漁業永續經營,原則同意,請就本案推動對就業創造、供應鏈之延長,國內附加價值之創造、未來漁獲及漁產量、營業額等之成長目標,配合行政院92年11月6日核定之「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推動。
    (二)其餘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有關高雄市政府建請將「鼎金系統交流道增設北上匝道」納入「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建設計畫項下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工程不僅提供高鐵站區及左營地區車流可便捷利用大中路快速道路直接銜接鼎金系統交流道北上中山高,亦可改善大中路平面道路交通壅塞之問題,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原則同意納入「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第一期路線新建工程」計畫辦理。惟工程名稱應配合實質內容,確定為「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延伸銜接鼎金系統交流道北上匝道」。
    (二)本工程經費初估約2.3億元,原則同意由「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第一期興建工程」原核定89.87億元之預算額度內勻支,並依據「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由中央及高雄市政府各分擔二分之一。
    (三)本工程經費請高雄市政府依據「政府辦理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規定,送行政院公共工程會覈實審查,年度預算並循「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四)本工程時程,應配合高鐵九十四年十月通車前完成,請高雄市政府積極辦理,務必如期如質完成。
    (五)行政院原核定「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第一期路線新建工程」計畫因計畫執行期間高雄市政府考慮與相關計畫之整合,其建設期程及計畫內容均有大幅變更,請高雄市政府於本(93)年4月底前完成修正計畫陳報。另有關優先辦理施工路段,以前年度之預算支用及執行情形資料,請高雄市政府彙整函送行政院主計處、交通部、財政部及經建會參辦。
    三、「美國失業型復甦之分析」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就業市場與人民生計、社會安定及經濟發展密切相關。我國景氣復甦以來,就業人數持續增加,沒有類似美國的失業型復甦;且最近幾個月以來,失業率也有下降趨勢,值得欣慰。惟為努力達成今年經濟成長五%及失業率低於四.五%的經建目標,各部會仍需努力推動各項促進就業及擴大內需的政策。
    (三)本次景氣循環我國雖然沒有發生失業型復甦,但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特別是長期而言,產業結構的轉變與失業密切相關。因此,一方面要請主計處加強充實人力資源方面的調查,以提供更詳盡的勞動市場資訊;另一方面,經建會也要多參考國外經驗及相關研究,繼續深入研析與協調我國的失業問題及對策。
    發布日期:9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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