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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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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173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建會第1173次委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93.04.19.
    一、本會第1172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滾動式檢討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原則同意陳政務委員其南督導檢討修正後之新架構、計畫名稱及內容,於「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項下,將原3.1.2「吸引外國留學生」移列至1.1.4,3.1.3「鼓勵國外留學」移列至1.1.5,並新增1.3.4「促進國際體育交流」及1.4.2「建立外籍配偶終身學習體系」。有關營造英語生活環境指標部分,依照行政院核定之數值修正,並請教育部及相關單位參酌行政院劉秘書長所提建議,適時檢討本計畫各項績效指標訂定之適當性。
    (二)為因應21世紀的高創意、高品質及快速的全球化國際競爭力競賽,「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所配合之修正,主要朝「資源整合」、「創新作為」及「研考績效」等三項目標來推動,以更切合實際經濟、社會需要。因此請相關部會能秉持過去良好的團隊精神,積極協調合作、共同努力,來實現「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之以人才為本、創意活力、投資未來、終身學習及與全球接軌之願景。
    (三)為強化新世代英語能力與全球接軌,有關「外語師資計畫」所引進外籍教師、提升本國師資及平衡城鄉差距等多項策略,請?育部、外交部等相關單位積極推動並和各縣市政府協調辦理。
    (四)計畫調整新增「吸引外國留學生」及「鼓勵國外留學」二項,請教育部積極辦理,尤其對於配合產業結構轉型之新興產業所需人才,宜優先培育,甄選優秀人才赴國外留學。
    (五)近年來台灣社會人口結構迅速改變,自76年至92年底,大陸(含港澳地區)及外籍配偶共計301、414人,對社會已產生重大之影響,因此修正時特別納入「建立外籍配偶終身學習體系」,此項計畫是亟需推動之重要措施,因涉及內政部(健全法令)、勞委會(就業權益)及衛生署(優生保健)等相關機關,請加強部會間協調與整合。
    三、「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滾動式檢討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原則同意本計畫陳政務委員督導檢討修正後之新架構、計畫名稱及內容,並請參酌行政院劉秘書長所提建議,整體思考本計畫各項執行項目之優先順序。
    (二)本計畫係我國首次將文化領域列為產業推動,91年至目前為止,已大致建構推動機制並推廣各界認知。本年度請加強產業輔導及協助行銷,以增進產業發展效益。
    (三)因國家整體預算規劃與立法院審議等因素,本計畫經費有所調降,惟考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為我國未來必須積極推動之政策方向,請國科會、研考會及經建會在未來預算規劃與審議時,優先核列支應「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相關經費需求。
    四、「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滾動式檢討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原則同意陳政務委員督導檢討修正後之新架構,惟計畫名稱及內容請相關部會進一步檢討確認。
    (二)本計畫新增11項子計畫,相關部會應積極研擬子計畫之具體執行計畫,並於「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滾動式檢討一案奉院核定後,兩週內儘速報院,並建議新增子計畫優先於部會預算額度內支應,其餘所需經費應配合政府先期預算作業時程,籌編相關預算,並就預算額度及性質審慎檢討,同時研議建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計畫經費競爭機制。另請文建會及相關部會就新住民文化相關議題,檢討研究適當計畫加以配合。
    (三)文建會為協助相關各子計畫研撰及報院作業,已初步彙編「新故鄉政策說明書」,請文建會於各子計畫奉核後,儘速修訂該政策說明書,以有效宣導「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之整體推動機制與執行成效。
    發布日期:9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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