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委員會決議
    :::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222次委員會決議
    行政院經建會第1222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4.8.29.
    一、本會第1221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
    (一)第二案結論(四)「本案漢翔公司已遵照行政院93年10月22日院臺交字第0930046335號函核示,無償撥用現有航站南側3.2公頃土地,...」修正為:「本案漢翔公司已遵照行政院93年10月22日院臺交字第0930046335號函核示,同意由經濟部無償提供現有航站南側3.2公頃土地,...」。
    (二)其餘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台電公司95年度新興投資計畫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及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經濟部所報台電公司深澳及林口等2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有助於北部地區供電平衡、長期電源供電穩定及降低南電北送之輸電損失,原則可行。
    (二)此二計畫採用燃煤機組,尚符全國能源會議結論有關發電裝置容量結構配比之燃煤比例規定,請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並應符合全國能源會議結論「重大能源投資計畫處理原則」。
    (三)有關深澳電廠計畫經費經審核為新台幣580億4,640萬9仟元正,林口電廠計畫經費經審核為新台幣830億4,408萬4仟元正;為有效控管工程經費並強化投資效益,請台電公司每年依據工程實際決標價格、市場利率、匯率及物價狀況檢討工程經費,並陳報相關權責單位核定。
    (四)深澳計畫配合現有機組拆廠時程延後,調整1、2號機組商轉時程分別為民國101年7月及102年1月,另深澳廠址有深澳坑斷層經過,請台電公司持續進行監測,並請經濟部地調所參與監測工作,以確保廠址安全無虞。
    (五)請台電公司注意工程設計及施工應減少對環境生態、海域及漁業之衝擊,並與地方政府、當地居民、漁會及漁民妥適溝通。
    (六)請台電公司嚴格管控六氟化硫(SF6)之逸散,並確實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減量工作。
    (七)請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依核定期程完成各項電源開發計畫,以達成規劃之系統備用容量。
    (八)請經濟部督促能源局儘速辦理全國電力供需預測及電源開發規劃事項,以有效預測電力供需,確保電力供應穩定及系統安全。
    三、「94年第二季相關部會推動服務業旗艦計畫及主軸措施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本報告內容請經建會依據各委員及與會代表意見修正後提報院會。
    (三)請各主管部會滾動檢討「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之各項發展策略及具體措施,評估將其轉換為旗艦計畫或主軸措施之可行性,並提報至「行政院服務業政策指導小組」會議討論。
    (四)請各主管部會秉持「負面表列」之思維,增刪修訂各項服務業法令,並請依照所訂時程予以完成,以協助民間掌握商機。
    (五)本案有關「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方案」、「振興電影產業計畫」、「推動台灣卓越設計DIT計畫」、「先進寬頻e化服務網路計畫」、「教育產業國際化」等計畫部分指標執行績效已提前或幾乎達成年度目標者,除「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方案」之兩項績效指標已向上修正目標外,請其他各主管部會亦研擬提出更具挑戰性的目標,加速推動,俾達成預定目標。
    四、「當前經濟情勢(簡報)」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請經建會參酌各委員及與會代表意見,修正報告內容後備查。
    發布日期:94-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