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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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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300次委員會決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00次委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96.8.20
    一、本會第1299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及澎湖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96年-100年)』計畫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交通部所報「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及澎湖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96年-100年)」符合行政院95年10月16日核定「台灣地區商港整體發展規劃(96-100年)」核示內容,原則同意。相關實質投資計畫,請交通部依規定陳報核定。
    (二)為因應大陸航運市場快速崛起對我國之衝擊,在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二期、遠期計畫尚未定案前,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應將碼頭配置的合理化與設施的更新改善,列為首要工作,以提升現有港埠設施之作業效率,強化高雄港競爭力。
    (三)「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已由行政院林政務委員錫耀於96年6月14日協調確定,以高雄港#16、#17碼頭為場址,請交通部督促該部高雄港務局儘速完成配套措施,釋出碼頭供興建「流行音樂中心」之用。另,舊港區(#1~#22碼頭)目前雖仍有部分碼頭供散、雜貨裝卸之用,惟該區長期仍應依舊港區都市更新相關計畫,轉型為親水遊憩功能為主,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配合碼頭配置合理化工作,一併考量。
    (四)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BOT計畫已公告招商,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及高雄市政府應儘速完成紅毛港遷村案等政府應辦事項,確保洲際貨櫃中心計畫能如期完成。另,倘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BOT計畫招商作業未如預期順利,交通部亦應謹慎評估現階段海運市場情勢,研擬備案計畫以為因應。
    (五)安平港貨物運輸目前以石化、砂石、水泥等散雜貨為大宗,交通部應督促高雄港務局加強污染控制,降低港口營運對地方之衝擊;而三鯤鯓(漁光里)碼頭區因與臺南市政府所提「安平歷史風貌園區計畫」範圍重疊,該區域之發展定位,請交通部再與臺南市政府協調,在該區域發展定位尚未確定之前,先暫定為客運發展區。
    (六)布袋港因港區水深維持不易,且港埠功能有限,未來應以觀光遊憩發展為主;澎湖港馬公碼頭區#1碼頭改建後,即可供20,000總噸郵輪彎靠,請交通部與澎湖縣政府加強行銷,發展澎湖郵輪觀光旅遊,以提高本案投資效益。
    三、「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實施計畫目前預算執行率未達50%,進度落後,惟經濟部等相關主辦機關仍應以流域整體性、系統性治理為原則,審慎檢討各執行計畫。另,該第一階段實施計畫已確定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請經濟部依規定提報修正計畫。
    (三)第一階段實施計畫執行所遭遇困難及後續解決方案,請經濟部於提報第二階段實施計畫納入考量,以求周延。
    (四)有關淹水面積減少、淹水時間縮短及淹水深度降低等成效之宣導,應對外界加強說明;並提出相關資料以顯示投資效益。
    (五)有關因應縣政府編列維護管理經費,涉及水患治理計畫特別條例第10條第4項規定一節,請主計處儘速訂定相關辦法據以實施。
     
    發布日期:9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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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1300次委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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