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07次委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96.10.29
一、本會第1306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97-99年度)實施計畫』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95-96年度)實施計畫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97-99年度)實施計畫」原則同意,並請經濟部加速辦理。
(二)對於原核定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請提報增補新增水系內容,俾符實際。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北宜高速公路『南港頭城段』、『頭城蘇澳段』兩項建設計畫調整總經費」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北宜高速公路南港頭城段建設計畫」總經費增加至598.15億元,「北宜高速公路頭城蘇澳段建設計畫」總經費增加至282.87億元,原則同意。
(二)該兩計畫總經費增加原因,如物價調整、新增或變更工程契約及其他事項等,皆非屬突發事件,未能於發生當時即循序報核,於計畫執行期程結束後,才以一併調整計畫總經費方式報核之作法,請交通部應確實檢討改進。
(散會:下午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