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15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7.01.14
一、本會第131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之站區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報告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考量都市更新與發展、土地利用、交通衝擊、經費、工期、介面等因素及經濟效益,原則同意採「南移平面跨站方案」。
(二)為配合「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案」後續辦理時程,本案後續綜合規劃、調查及細部設計工作之經費由內政部納入97
年度「都市更新開發關聯性公共工程費用」項下編列,請儘速辦理。
(三)本案後續辦理綜合規劃時,請補充經濟效益、財務成本分析、徵收臨時施工用地後續使用方式、物調計算及民間參與可行性等內
容。
基隆市政府所提新站與孝四路中山橋、都市更新區的空中連通方式,納入後續規劃整合協調。
(四)為使車站主體工程單純化,並避免站區南移後建築量體造成壓迫感,建議基隆市政府於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中考量將車站部分容積移
至臨港地區,俾建立基隆市之地標,同時擴大本案都市更新之效益。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東西向快速公路彰濱台中線彰濱聯絡道建設計畫』草案、工程規劃報告及附圖」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從健全北彰化地區整體路網考量,確有需求,原則同意路線規劃,及預留未來構築高架道路用地空間方式辦理。惟道路型式及
等級,應於後續設計階段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以釐清其定位。
(二)有關道路編號,建請交通部重新考量。
(三)至於工務行政費部分,請交通部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相對減列;另工程管理費編列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辦理。
(四)本案請交通部本於撙節原則,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規定,提出約百分之三十規劃設計之必要圖說、總工程
建造經費之概算、基本資料表,送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並俟擬具財務及財源籌措計畫報院核定後,據以編列建設經費執
行。
(散會:下午4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