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25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7.05.05
結論:備查。
二、「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 洽悉。
(二) 本案請參照各出席委員意見,以及相關機關提供之書面意見,修正後陳報行政院備查。
(三) 各機關如有修正、補充意見,請於5月7日(星期三)下班前電傳本會綜合計劃處(傳真號碼:23700404)。
三、行政院交議,內政部陳報「『城鎮地貌改造-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第3期計畫(98年至101年)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城鄉風貌改造計畫自88年起開始推動迄今,共歷經二期計畫投入213億元預算,辦理四千餘項空間環境改造案,不僅獲致全國城鄉
環境景觀的改善,同時更喚起了民眾愛護鄉土、關懷環境之心,誠屬可貴,本計畫有必要持續推動。
(二) 為延續並擴大前期城鄉風貌改造之計畫成效,逐步形成社會環境改造風潮,以建構具國土美學的生態都市環境,達成城鄉生活環境
品質及地方競爭力提升之目標,原則同意,並請更名為「形塑國土美學-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第3期計畫(98年至101年
) ,4年經費共計80億元,請內政部秉持「競爭」、「創新」、「參與」、「學習」之行動精神積極推動。
(三) 本計畫以此相對少量的經費,引導地方的空間專業者、社區規劃師、建築師以及民間團體貢獻心力,共同投入家鄉環境改造的行
列,開啟地方微型經濟活化的契機,未來應持續加強有關社區專業人才養成工作,厚植地方人力資本,創造就業機會,並奠定城
鄉永續發展之基礎。
(四) 為使城鄉風貌價值理念更為推廣與深化,環境美學及國土美學能植基於民眾生活,以期達成生活環境的全面改造,請內政部與教育
部、文建會、經濟部整合協調,從社區參與、學校教育、生活美學、節約能源推廣等方面共同加強推動。
四、「『職業能力再提升方案』第二期計畫96年執行情形評估報告」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 本計畫在相關部會共同努力下,迄96年實際執行成果已具成效,完成階段性任務,部分相關重要措施已納入「產業人力套案
」、「社會福利套案」中,請相關部會於各該套案管考機制下,持續落實提升職業能力相關工作。至於未納入套案部分,請各
部會繼續推動並自行列管。
設的研發,以及建構社會夥伴有效參與的機制與管道等五大策略所提的13項檢討建議,請相關部會切實檢討辦理,以有效配置
職訓資源,發揮人力資本投資效益。
(四) 本報告請參考與會委員意見修正後,陳報行政院核備。
(三)本評估報告針對增加提升職業能力的投資、分階段進行職訓資源及業務的整合、強化教育與職訓的聯結機制、強化職訓基礎建
(散會:下午5時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