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37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7.09.22
一、本會第1336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第二次修正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本案對於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之長期發展及港埠競爭力之提升,均有實質助益,核屬需要。
(二) 本修正計畫所需經費係「新十大建設─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特別預算項下之保留款,後續預算支用仍請依「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
例」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本計畫經修正後所列政府投資分項工作計11項,個案經費執行時應專款專用,並於該分項工作經費額度內辦理,如有賸餘應全數繳庫;
後續並請交通部本於撙節原則,督導所屬積極推動,俾利如期如質完工。
(四) 有關修正計畫項目「大林外海填方區圍堤工程」因原承商倒閉辦理重新發包需增加經費部分,除請交通部積極趕辦該工程,並應覈實檢
討執行機關及承攬廠商之責任,必要時應依契約規定追償重新發包後之機關損失。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大眾運輸事業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作業執行方式綜合報告」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有關大眾運輸事業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是一個社會福利問題,前於91年即已確定依法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
之,因此本案確需儘速決定。請交通部、內政部朝額度內編列預算方式處理,重新規劃推動時間表,再彙總報院。
(二) 有關地方政府負擔經費之支應能力,及短中長期經費籌措方式,請交通部協調確認,並請主計處協助研議若地方政府無力負擔應付款項
時,可能之因應處理措施及短中長期方案經費籌措之擬議。
(三) 請交通部重新檢討大眾運輸事業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措施之補貼範圍、額度及相關票價稽核措施,是否配合一卡通政策之推動時程,
以協助落實後續票價稽核及查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