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45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7.12.08
一、本會第134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教育部陳報「第二期『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本計畫屬「愛台十二建設」-「智慧台灣」人才培育重要建設計畫之一,以競爭性經費引導大學重視教學,帶動大學改進教學
品質風氣,將有助於人才培育品質之提升,並有利於我國產業及社會經濟長期之發展,原則予以支持。基於人才培育應配合未
來產業結構及科技進步迅速調整,計畫期程應修正以四年為一期,並採逐年滾動式檢討,下一期四年計畫俟本期檢討執行成果
後,再研提計畫陳報。
(二) 本計畫主要目標在於提升教學品質,鑒於學生素質已成為社會大眾關注重點,本計畫應積極建立學生學習成果之考核或淘汰機
制,學校將進一步進行學生學習效果評估,再針對問題進行改善。建議加強與產業間之連結,增加產學合作與實習機會,同時
為促進終身學習,培養學生於畢業後仍能不斷自我精進,應於本計畫研擬具體執行項目確實推動,以提升學生終身學習及就業
能力。
(三) 本計畫之預期績效指標,應設置檢討調整機制,俾能及時調整執行策略加強推動,以達成本計畫之目標。由於補助對象區分為
一般大學校院及技職校院,因此,應依學校系所性質及學生特性,研訂學生核心能力指標,以確保學生畢業應具備之基本能力。
(四) 本計畫經費係獎助學校,以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強化學生學習成效、改善課程學程規劃、達成學校整體教學卓越為目標。爰此,
事前遴選,及後續追蹤考核機制須審慎,應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提供審查、考核、協調專業諮詢平台,並
發揮政策幕僚的功能;未來應適時將具體執行成果讓行政部門、社會大眾瞭解,進而資源分享。
三、行政院交議,工程會陳報「促進民間參與愛台12建設中程推動計畫(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本計畫名稱修正為「促進民間參與愛台12建設中程推動計畫(98年-101年)」,考量執行本計畫有助於達成愛台12建設吸
引民間投資1兆3,400億元之目標,爰原則支持。
(二) 各年所需經費,請工程會循預算程序編列。至於本計畫所編列之出國經費,請工程會循行政程序報院核定。簽約激勵獎金
1,880萬元,應俟「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簽約激勵獎金要點」奉院核定後據以辦理。
(三) 請工程會積極協助愛台12建設主辦機關進行促參可行性評估作業,並就愛台12建設可促參項目、推動時程及民間參與方式等
及早公告並設置諮詢窗口,以吸引有意願外商參與。
(四) 請工程會督促愛台12建設主辦機關考量各項建設的成本及效益,特別是外部效益,進行整體規劃,設法增加可促參的項目。
加強協助主辦機關並訓練相關承辦人員執行財務評估、契約風險管理及履約管理能力。
(五) 工程會執行國內外招商時,宜慎選案例並事前進行評估,以提升案件成功率。
(散會:下午4時1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