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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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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346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46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7.12.15
    一、本會第1345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新世紀第三期國家建設計畫(民國98至101年四年計畫)」暨「中華民國98年國家建設計畫(初稿)」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洽悉。
    (二) 本案配合 總統任期,前瞻、具體擘劃國家發展新願景與施政新方向,體現 總統治國理念及 院長施政主軸,對落實
           責任政治具重大意義。面對當前嚴峻的內外在經濟情勢,本案務實研訂國家發展方向及總體目標,具積極及挑戰性,原則同意。
    (三) 為達成「活力創新、均富公義、永續節能的先進國家」願景,請各部會落實推動「空間改造」、「產業再造」、「全球連結
           」、「創新人力」、「公義社會」及「永續環境」六大政策主軸,積極開展經濟、教科文、生態環境、社會及法政等全方位
           施政,以強化國家競爭力。
    (四) 請參照出席委員及與會機關代表之補充、修正意見,修訂報告俾提報行政院院會核定,於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五) 相關修正意見,請於12月17日(星期三)中午前電傳本會綜合計劃處(傳真號碼:23700404),俾便彙辦。
    三、行政院交議,內政部陳報「『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98至103年度)』及『污水下水道發展方案』修訂本」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內政部所報「污水下水道發展方案」與相關之建設計畫,為愛台12建設之一,對於改善生活品質、提升國家競爭力十分重要,原則
           同意。嗣後污水下水道建設相關計畫之推動,請各有關主管機關確實依據方案辦理。
    (二) 有關「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部分
       1. 本計畫期程為 98至103年,總經費匡列2,047.28億元,中央共補助公務預算1,208.62億元,特別預算90億元。公務預算部分請
           內政部逐年循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程序辦理,特別預算部分配合特別條例規定辦理。
       2. 所報計畫書內容涉及組織、人力及獎勵制度部分,請內政部研議另依現行法令與行政程序推動辦理。
       3. 計畫內有關納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加速辦理部分,只適用至101年,因此屆時普及率已超過50%之
           直轄市及縣(市),中央將不再補助用戶接管費,俟特別條例完成立法後實施,並應依特別條例相關規定,做必要修正辦理。
       4. 設置污泥集中處理設施及台北近郊污水下水道緊急應變辦公設施經費預計各為89.1億元及25億元,所需經費由中央編列預算支出,
           惟計畫書內規劃內容尚不完整,因此二項設施經費龐大,請內政部另案報院核定。
       5. 有關政府自辦與民間參與系統彈性調整機制方面,因涉及系統數變更、相關財務設算及影響計畫總經費額度,差異甚鉅,不宜由內
           政部逕為核定,應陳報行政院核定。
       6. 另因目前污水下水道收費政策不明確,未來將造成民間參與系統與政府自辦系統收費標準有差異,究竟政府投資需回收到何種程度
           才合理,請內政部研議一合理之財務機制或收費原則,俾污水下水道建設能順利推動執行。
       7. 為達成馬總統優先整治淡水河等九條中度及嚴重污染長度合計50%以上河川之環境保護政見,並發揮各部會資源協調整合及集中焦
           點之功效,請內政部亦納入個案系統推動時程彈性因應,積極配合辦理。
     
    (散會:下午4時36分 )
     
    發布日期:9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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