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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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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352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52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8.02.10
    一、本會第1351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內政部陳報「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鑒於都市建築老舊、密集、髒亂,騎樓高程落差及違規佔用,造成都市窳陋、人行空間環境不良,影響都市機能,本計畫
         以補助辦理公私有老舊建築風貌整建、生活環境整頓以及騎樓整平,可收改善整體市容景觀與生活品質,提升房地產價值、
         振興地方經濟之效益,確有必要,原則同意98及99年度共編列預算20億元示範辦理。
    (二)本計畫之實施地點選定應就重點策略性地區優先辦理,並結合「台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之公共環境改造,以利
         資源集中投入,改善都市整體景觀風貌。
    (三)縣市政府於受理公私有建築風貌外觀修繕之補助申請,應責成申請單位於提案時就廣告物、鐵窗、纜線等建物外牆之相關
          附屬設施,一併提出配套規劃設置與管理之整體改善計畫。
    (四)有關騎樓整平,請內政部營建署責成縣(市)政府於規劃時一併就騎樓攤商佔用、機車停車等提出相關的配套管理方案,以
         落實都市人行環境改善。
    (五)本計畫應請內政部儘速會商訂定相關計畫評比原則、審查補助標準、監督查核、維護管理等機制,並進行政策宣導,擴大
          民眾參與,加速計畫之執行。
    (六)本計畫為配合當前提振經濟景氣、促進就業之政策目標,98年度增編5億元預算提前辦理,較過去年度執行能量為高,建
          請內政部應加強計畫執行時程之掌控,並請管考機關於辦理本計畫獎懲考評時應考量本年度計畫之特殊性與權責發生之執
          行數,予以合理考核。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觀光重點地區公共設施品質提昇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交通部為因應臺灣之國際知名旅遊景點日月潭地區遊憩需求,優先辦理相關規劃及建設,於98年匡列1.987億元辦理公共
         設施品質提昇計畫,原則同意。
    (二)本案推動應嚴格管控,並朝縮短期程、加速提早完工的目標努力。
    (三)請交通部釐清與現有相關推動計畫之區隔,並建立後續維護管理機制,俾利日月潭國家風景區之永續發展。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等相關計畫規劃」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本案係繼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通過後,攸關桃園航空城核心發展的重要關鍵規劃工作,原則同意,惟本案應儘速勻支現有相關
          經費,立即推動執行,並加速縮短辦理時程,建議改由民航作業基金支應本案所需經費,並請交通部嚴格管控進度。
    五、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商圈改造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總經費5億元,期程2年自98年起至99年止,98年度特別預算編列3億元,99年編列2億元,預計帶動商圈及相關聯產業
          產值提昇達7.5億元、增加就業機會1,500人,符合行政院振興經濟政策目標,原則可行,同意辦理。
    (二)經濟部以往推動有關商圈相關計畫時,所產生如廠商進駐意願不高等問題,未來應加強協調解決,以使本計畫執行更加周延。
    (三)未來推動本計畫時,經濟部應就補助要點、評比原則、地方政府配合商圈活動推廣及加強民間參與等部分,妥善規劃執行。
    六、行政院交議,內政部等陳報「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智慧臺灣」6項中長程個案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第1項: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規劃辦理戶役政資訊系統更新及強化自然人憑證發證效能,可提高電子化政府服務品質,提升國家競爭力,原則同意。
    (二)98年經費5.13億元,同意由特別預算支應;99年經費10億元,暫由內政部99年度特別預算額度支應,100-102年工作項
         目及經費,由內政部依預算程序另行報核。
    (三)本計畫應訂定適當績效指標,以利後續執行管考。
    (四)為求系統設計最佳化,請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行政院研考會協助辦理系統規劃設計。
     
         第2項:加強推動社區安全e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結合數位化監控機制與資通訊科技,可增加民眾安全感及治安維護,並以政府公共建設支出與投資,加速國內安全監
         控產業成長,可提升資訊服務業產值與創造就業機會,原則支持。
    (二)本計畫民國98年度編列特別預算共10億元,請內政部勠力推動,俾能達到預期效益,有效擴大國內需求及提振經濟景氣。
     
         第3項:中央地方機關e網通暨民眾資訊能力提升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有助提升基層機關資訊服務能力、推動自由軟體運用與提升民眾數位應用能力,將有助國家競爭力之強化,原則支持。
    (二)為評估計畫資源投入成效,有關民眾數位能力提升部分,請建立相關評估指標。
     
         第4項:加速企業網路應用暨資安品質提升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推動工商憑證普及化,強化工商資訊系統,提升零售業資通安全,輔導新開店商家導入e化應用,有助於國家競爭力
         之提升,原則同意。
    (二)為確保工商憑證有效利用,憑證免費發放應與報稅、勞健保等電子化政府相關應用結合,以有需求之企業為主要發放對象,
         並請經濟部加強工商憑證宣導推廣工作。
    (三)本計畫相關補助項目,應成立評選委員會,訂定公平公正公開評選機制。
     
          第5項:建置中小學優質化均等數位教育環境計畫
          結論:
    (一)因應資訊科技的進步,數位化學習是未來趨勢,本計畫以強化校園資訊設備,並建構中小學無線網路環境,提供師生數位
          學習資源,亦有助於國內資訊服務業之發展,原則同意。
    (二)本計畫98年度經費由特別預算匡列71億元,99年以後年度經費於教育部年度預算額度支應。
    (三)本案規劃建置無線網路環境,將有效提升校園網路資源之服務,鑒於現有台灣學術網路在大專校院相關運作機制及技術已具
          基礎,建議可利用現有機制,予以擴充,並視各級學校之需求,作關聯與區隔,及安全機制的配套措施。
    (四)本計畫對資訊設備採購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另應朝資源共享規劃,避免重複購置,並注重後續維護管理。於執行時,仍應重
          視偏遠及經濟弱勢地區,避免計畫執行造成數位落差擴大。
          第6項: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透過建置醫院安全關懷RFID系統及醫療影像判讀中心,對提升病人用藥安全、改善服務管理流程及提供民眾快速、
          便捷的醫療影像e化服務等,確有助益,同意核列98年所需經費4.555億元。
    (二)為與愛台12建設「智慧台灣」項下「智慧型醫療照護計畫」(草案)區隔,本案名稱由「署立醫院智慧醫療照護計畫」
          修正為「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
    (三)本計畫之撰擬應符合「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六條之規定,請衛生署依據相關規定調整計畫內容,補充可
          行性研究、營運管理、風險管理及成本分析效率等項,另亦應於計畫中敘明各項建置工作之審核原則、標準作業流程及
          運作機制。
    (四)本計畫原列於愛台12建設「智慧台灣」項下「智慧型醫療照護計畫」(草案)中之相關經費,應嗣本案通過後移除。
    七、行政院交議,教育部陳報「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安定就業培育優質人力計畫」2項中長程個案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第1項:就學安全網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5條第3項「為因應失業,杜絕失學潮,教育部得依本條例擬訂就學安定計
          畫。」之規定辦理,各項扶助學生措施,協助非自願失學之學生復學、不使任何學生有失學之虞、減輕貸款學生的負擔與壓
          力及使學生安定就學,確有推動必要,爰本案98年至100年編列80億元特別預算,原則同意。
    (二)請教育部積極與地方教育主管單位、學校行政單位、老師、家長等密切溝通與聯繫,建立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申請與救助
         管道,掌握相關學生失學的問題,適時予以主動協助。
    (三)建議於執行時,能有迅速及彈性之操作方式,俾即時協助學生獲得所需資源,能繼續在校就讀。尤應克服資訊障礙,讓經濟
         弱勢家庭能獲得政府補助措施。
    (四)鑒於高中職校建教合作生,因景氣因素無法進場實習,失卻實習津貼,將影響在學就讀及技能學習,請教育部除優予補助學
         費外,能積極協助進場實習機會。
     
         第2項:促進大專以上畢業生就業計畫
         結論:
    (一)本計畫藉由推動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與創業、引進高階人才至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協助教學、專案管理、學生生涯輔導、新聘
          研究助理、結合法人與企業共同投入研發等相關方案,促進6.9萬人就業,培訓4.2萬人,可充實未來產業研發能量,有效
          提供未來就業市場所需人才,預計於98-99年投入約292億5,770萬元經費,原則同意。
    (二)本計畫名稱請依據最新修正,更改為「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
    (三)本計畫推動多項開創性與突破性作法,包括大量開發企業實習、學研機構的研究發展機會以及人力加值計畫等,請教育部在
         本計畫推動時,同時研議納入後續長期推動的制度性機制,並妥適規劃所需資源,持續推動,以厚植國家整體人力資本。
    (四)本計畫在因應經濟景氣嚴峻及大專青年失業問題加深挑戰下,短期間內由教育部與相關部會密集合作研商完成,後續推動更需
         相關部會切實執行、積極合作。請教育部邀集相關部會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密集聯繫與協調各項子計畫,俾利順利推動,發
          揮人力資本投資效益。
    八、行政院交議,原民會陳報「『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方案-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98年至101年度實施計畫(草案)」一案,
          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總經費為34.8億元,將辦理部落居民現已使用之農路或災害受創且已有安全顧慮之既有道路改善,並辦理部落環境營
          造與建設施工,原則同意。
    (二)計畫名稱修正為「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方案-優先搶通原鄉動脈及環境營造計畫」,以利外界明確瞭解計畫內涵。
    (三)本計畫由原民會編列經費交由地方政府執行,請原民會嚴加管考,以避免工期延宕及工程品質不佳之疑慮。
    (四)本計畫部落道路改善編列24億部分,將辦理改善既有農路設施,惟不得新闢及拓寬農路,且因個人需要、園內道路及私人農
          場內或私闢道路等不宜辦理。
    (五)有關部落環境營造與建設工作,請原民會訂定相關規劃設計施工原則,以引導計畫執行單位採行符合綠建築、生態環境及部落
          風貌保全之原則辦理,規劃設計過程中並應納入專業審查機制,以確保計畫品質。
    (六)本計畫除側重硬體設施環境改善外,亦應加強原住民部落人才培育、社區營造,並配合推動觀光、文化等特色產業發展之軟體
         建設,以提升部落自主規劃、經營管理能力,以達成原住民文化傳承、景觀風貌保存、地方產業發展的目標。
    (七)為有效達成部落環境之整體改善,提升原住民生活品質,請原民會採整體規劃循序建設方式推動,就部落發展願景、環境、產
          業等面向通盤檢討並整體規劃所需設施及環境改善項目,儘速訂定勘選原則及施作優先順序,對於55個原住民鄉鎮於勘選時,
          應考量各族群之需求與平衡,並加強事後督核評估及管理維護作業。
    (八)本計畫屬一次性專案計畫,4年(98-101年)執行完畢後,應回歸現行相關機制辦理。
    (九)請原民會在執行能量無虞之前提,將計畫執行期程盡量予以提前,以加速創造就業機會。
    九、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配合政府節能减碳政策,促進太陽能產業發展,有利於振興景氣,加速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及升級,原則同意。
    (二)太陽光電維護成本高,本案建置示範系統應予考慮後續之維護。請經濟部考量設備效能、經費及維護管理等因素,訂定篩選、
          補助之原則。
    (三)目前太陽光電推廣遭遇問題主要為單位發電成本仍高,請經濟部協助廠商加強技術研發,提高太陽光電應用之商業價值。
    (四)請經濟部擬定「公私有建築物建置太陽光電操作手冊」,供有意建置太陽光電的機關參考。
    十、「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可提振及穩定經濟景氣,促進就業,並厚植國家競爭力,原則同意,奉 院核定後請各主
           管部會積極推動,以有效達成計畫目標。
    (二)本計畫98至101年總經費4,998億元,其中98年度經費1,506.638億元,請行政院主計處與各主管部會儘速完成籌編特別
          預算案後送立法院審議。
    (三)本計畫由行政院工程會列管,並按季向行政院院會提出追蹤管考報告。各主管部會應於每年年底完成計畫執行績效報告,陳
         報行政院,據以進行滾動式檢討。
    (四)考量各部會所提98年度預算多已高於過去年度執行能量,本計畫之績效管考雖仍以預算執行數計算,惟管考機關辦理獎懲時
          建議考量各機關編列情形與能量,及98年度特殊情形與權責發生數,予以合理考核。
    十一、「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審查要點(草案)」暨「98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
              算先期作業審議結果」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先期作業審查要點(草案)」,原則同意,請併案陳報行政院,辦理後續相關法制作業,俾據
           以辦理99年及以後年度特別預算之先期作業審查。
    (二)98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各部會所提計畫,經初審、複審、會審及各計畫中央主管機關副首
          長共同審議,共計核列1,506.638億元;原則同意照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並副知主計處。
    (三)請各計畫中央主管部(會、署)於2月13日(星期五)前備妥所有編列特別預算個案計畫之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
         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相關資料,以書面先送主計處及經建會參考,並配合主計處預算案送立法院時間,逕送立法院
         各委員。
    (四)考量各部會所提98年度公共建設預算為歷年最高,請各機關如期、如質推動,並依現有管考機制辦理,期能達成計畫執行率90%
          以上之目標,以增加98年度實質GDP規模及提供就業機會。
     (散會:下午6時15分 )
     
     
    發布日期:9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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