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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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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356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56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8.04.20
    一、本會第1355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
    (一)第二案:「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增加預算及展延工期之責任清查一案」,交通部於98年4月10日以
          交路(一)字第0980003216號函檢送本案之再修正時程及經費調整說明表(如附件)一併報院。
    (二)其餘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修正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前於93年11月間即已核定,本次修正計畫期程為自98年至105年10月竣工,計畫總經費暫匡列485.93億元
         (不含土地款)。至於相關捷運用地因計畫書內未載明確切之取得方式及經費來源,本案相關用地取得仍應依相關
          法規辦理,並需由臺中縣、市政府具體承諾儘速辦理相關土地取得作業,不得因此延宕本案工程之進行。
    (二)有關經費負擔部分,考量臺中縣市政府負擔能力,縣府配合款部分,由臺中市政府於99年及100年先行編列,臺中
          縣政府於101年至104年分年編列。至分擔比例部分,新增3站部分,由中央與臺中市各半負擔,並以總經費
          20.23億元為上限,修復及增設路權部分納入總計畫由中央與臺中市依財政級次補助,至全案計畫總經費負擔部分,
          仍依原核定比例辦理。
    (三)本案環境影響評估部分,環保署於93年12月20日已公告其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期間是否已逾「環境影響評估
         法」第16-1條開發行為逾3年之規定,且本修正計畫涉及新增3站、調整機電系統並變更路線長度、北屯維修機場配
         置等變動,是否適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及施行細則變更規定,仍請逕洽環保署協助確定,並請交通部依法
         完成相關程序。
    (四)依交通部提報財務評估分析結果,本案自償率僅12.069%(未含土地成本),依其敏感度設算結果,如票箱收入減少
         20%時,其自償率將降至0.48%,因計畫運量係以大臺中都會區估算,請交通部及臺中市政府預為因應,其營運支出
         至少需由地方政府自給自足。
    (五)為培養臺中都會區民眾搭乘大眾運輸之習慣,並為本案未來營運預作準備,請交通部及臺中市政府研議下列措施,並納
         入計畫書中控管相關進度:
      1.研議將周邊土地開發利益及相關利益之回饋納入營運基金,以籌措未來營運成本,並以營運前籌措50億元為該營運基金之
         籌措指標。
      2.請研議將規劃大眾運輸接駁網,以擴大路網服務範圍。
    (六)本案各項實際工程經費,仍請交通部依程序報工程會審議。此外,工程管理費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專案報核,另工務行政費亦併同工管費討論時一併說明確認。
    (七)至於工期延長、經費增加等,涉及原規劃是否確實及93至97年間執行問題,應請交通部一併檢討。
    三、行政院交議,研考會陳報「提升國人英語力建設計畫(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英語是當今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共通語言,隨著網際網路興起,用來聯繫溝通的英語,已深深涉入國際政治、傳播媒體、
         經貿活動、觀光旅遊、國際教育各領域,「英語力」更已成為敲開全球化大門的必備關鍵能力。本計畫有助於英語能力建
         構的強化、國際生活環境的營造以及城市區域實力的厚植,確有推動必要,原則同意。
    (二)本計畫透過落實英語標示、加速推動國際生活環境、加強國際生活在地服務、建置英語情境學用場域、提升城市國際競爭
          力、投資國際化專業人才等6項實施策略、44項具體措施,預計於99年至101年3年間,每年度計畫編列經費2億元,共
          將投入6億元。請相關機關依所擬訂執行策略及工作項目,積極推動實施,並請研考會確實依績效指標定期進行管考評估,
          以達成計畫之預期目標。
    (三)本計畫請依各委員所提意見修正。
     
     (散會:下午4時28分 )
     
    發布日期:9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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