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62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8.06.29
一、本會第1361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國防部陳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修正計畫(草案)』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融資修正計畫(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國防部自86年執行眷改工作,截至目前為止已安置約58,192戶(其中6,642戶施工中),另有約11,325戶尚待安置,鑒於原眷改
計畫可以增加土地利用價值,改善都市景觀,增進營建業就業機會,打破眷村藩離,且改建工程將於98年屆期,實有展延計畫期程
之需要,有關國防部所提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修正計畫(草案)」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融資修正計畫(草案)」,原則同意。
惟請國防部積極推動各項工作,期能於102年前完成改建工程。
(二)至於後續土地處分業務是否有必要展延至106年,考量眷村改建工程已預計於102年完成階段性任務,建議國防部另行研提土地處
分及償債計畫陳報行政院,並請配合該計畫內容,精簡人力,以撙節開支。
(三)囿於營建物價上揚及行政院核減眷改特別決算保留額等因素,致眷改基金將由原結餘743億元轉為短絀82億元,請國防部撙節開支,
盡量減少短絀,若仍有短絀,再依預算程序辦理。
(四)為避免眷改基金債務持續擴大,造成政府財政負擔,國防部應將整體計息債務(包括短期及中長期融資)控管於行政院核定之547
億元融資額度內,不得再另行增加其他債務,並加強土地處分,確實於100至103年分年償還借款,以免日後增加國庫負擔。
三、「『節能減碳行動方案』98年第1季執行情形與成果檢討報告」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洽悉。
(二)本方案在各機關共同努力下,本(98)年第1季整體達成率達88.7%,成效良好,請各機關持續積極辦理。未達成目標之工作項目,
請主辦機關依本會意見積極辦理,以趕上進度,並於下季檢討時填報具體作為及改善情形。
(三)我國目前電源結構以燃煤及燃氣為主,為達成減碳目標,請經濟部預為規劃以無碳能源支援尖峰負載之可行性。鑒於國內風力發電於
夏日尖峰時段容量因素甚低,未來可加強太陽能發電之投入,並透過國際合作,提升技術、降低成本,使太陽能發電大幅擴增。
(四)總統與院長已公開宣示今年是再生能源條例啟動元年;「全國能源會議」亦將「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稅條例」之完成立法,列
為共同意見,請法案主管部會加強溝通協調,俾法案早日通過施行。
(五)「98年全國能源會議」所獲致之249項共同意見,各機關正研擬具體行動計畫中,俟行政院核定後,本會將配合「節能減碳行動方
案」一併管考,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散會:下午3時5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