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65次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98.07.27
一、本會第136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國道1號增設銅鑼交流道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交通部陳報「國道1號增設銅鑼交流道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原則同意。惟本案自96年8月迄今已多次修正,其中
銅鑼交流道之設計型式由Y型改為單點鑽石型,國道基金分攤經費估計由7.8億元大幅增至12.6億元,後續應再覈實
檢討經費,撙節預算。
(二)為配合竹科銅鑼園區奉核定之開發方案與時程,請交通部於完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書審查通過後,儘速辦理綜合規劃
及擬訂建設計畫報核。
(三)國道建設基金自償率部分,併入國道1、2號之拓寬工程、交流道建設(台66、銅鑼、古坑、民雄、柳營)及其他建設
案後,基金自償率下修為75.3494%,未能達成院核78%自償率及民國126年損益平衡清償債務之政策目標。後續
綜合規劃時,交通部應就財務計畫覈實檢討,提出因應方案。另交通部陸續提出國道增設交流道之需求,請針對高速
公路之影響分析、國道建設基金財務狀況檢討評估等,提出建設順序之整體規劃,於98年底前報院,勿再個案逐一
報核。
(四)交通部於98年2月及6月二度函報本案到院,經本會開會研商後,再二度提送補充資料到會,影響計畫時效甚鉅,且
自評檢覈表及資金來源說明仍不完整,應請交通部覈實檢討改善。
三、行政院交議,農業委員會陳報「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中長程公共建設修正計畫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台南縣政府為因應園區實際工程進度、提高蘭花出口品質與效率,及建構蘭花園區整體功能與服務,在總經費不變
原則下,擬延長開發年期至100年,鑒於發展蘭花生物科技為總統政見,亦符合政府發展精緻農業政策方向,原則支持
本修正計畫。
(二)惟因蘭花產銷存在相當風險,若蘭花生產know-how外移,或大量生產,其單價大幅下滑,影響產業生存,請農業委
員會在軟體方面,建立政策風險管理機制,並定期追蹤管考。
(三)另為促進本園區蘭花產業發展,請農業委員會依98年5月7日 院長對「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之裁示,儘速規劃建構
本園區為蘭花全球運籌中心,使本園區發揮最大效益。
四、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經濟部依據行政院「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之補助民眾購買使用電動機車規定,研擬「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
另「推動可抽換式鋰電池電動機車」已納入六大新興產業之「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中積極推動,本計畫除可協助國內
電動機車產業發展外,並符合節能減碳政策,可達到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雙贏之目的,原則同意。
(二)請經濟部於本計畫之分年執行策略項下,就本計畫工作項目(包括推動鋰電池標準化及電池交換營運等),加列執行機關
欄,俾便相關機關據以推動電動機車發展。
(三)請經濟部自行編列預算以支應本計畫99年度(含)以後建置電動機車充電設備之補助經費,以利本計畫後續推動。
(四)為利於本計畫後續推動:
1.請經濟部規劃於全省普遍建置電動機車維修站及充電站,以期於計畫執行第4年時,達到年產量10萬輛之目標。
2.鼓勵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率先採購電動機車,以增進電動機車市場。
3.建請環保署配合本計畫,補助民眾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以利電動機車之推廣。
(五)本案各項配套措施涉及車輛檢測標準訂定、補助機制建立、充電及交換電池環境設置、營運模式規劃及環保、交通等相關
法規之增(修)訂,請經濟部、交通部及環保署等機關積極辦理。
(散會:下午4時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