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85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99年4月12日(星期一)
出席:蔡勳雄 尹啟銘 范良銹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張盛和代)
施顏祥(林聖忠代)毛治國(張邱春代)陳武雄(王政騰代) 林中森
石素梅 王如玄(李來希代) 陳 冲 胡仲英 單 驥 黃萬翔
一、本會第138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專業品牌行銷公司推動策略」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本案請主管機關(經濟部)參採推動策略,彙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業者意見,儘速擬具推動
方案,報奉行政院核准後實施。
結論:
(一)洽悉。
(二)本案送請相關機關作為研擬相關政策之參考。
四、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中台灣產業創新研發專區及新興
智慧技術研究中心」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為未來我國產業之重要核心研究與市場化實驗場域,經濟部配合該園
區之籌設意旨,規劃中台灣產 業創新研發專區及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第一期興建計畫,引
進工研院、資策會等法人研究機構進駐,以帶動區域產業加值創新與新興產業發展,將有助
於中台灣以及我國產業之長遠發展,原則支持。
(二)整體計畫具有外部經濟效益,值得推行。本案之經濟效益評估部分,係以預估本計畫所能提
高產業之營收與所能增加之就業機會效益進行估算,經濟效益淨現值為363.24億元,內部
報酬率65%,益本比2.96,惟未具體估算效益,請經濟部審酌修正。
(三)為落實本計畫外部經濟效益,有效提升既有區域產業之升級或轉型,促進民間產業進駐投資
與育成新創產業,應確立工研院之發展重點,集中辦理相關建設,以達規模經濟效益,後續
計畫尤應注意與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新興智慧產業與產創條例之結合。請經濟部加強本計畫
後續之整合規劃、宣導、營運管理與招商工作。
(四)請經濟部就本計畫中與農業相關之產業發展,與工研院及農委會再行研商。
(五)中台灣產業創新研發專區預計於今(99)年11月開始進行建築施工,本案後續所涉及之中
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環評、都市計畫土地變更與建築執照申請等事宜,國科會應協助儘速循
程序配合辦理相關作業,俾便如期施行,並請國科會籌備處積極就相關軟體與招商部分加速
規劃推動。
(六)為提高本建設計畫及其他尚未開發之建設計畫自償率,請國科會配合各項建設計畫,研究於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計畫中整體規劃具收益性之土地開發事項,並考慮後續以基金支應各
項開發之可行性。
(七)請國科會針對「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之整體規劃構想專案提經建會委員會議報告。
五、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蘇澳港自由貿易港區』劃設申請」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關於交通部所提申設蘇澳港自由貿易港區,並選定基隆港務局為管理機關一案,原則同意。
(二)鑒於蘇澳港將成為第6個自由貿易港區,請交通部承襲先前自由貿易港區相關推動經驗,周
延規劃蘇澳港的發展特色與策略;管理機關基隆港務局亦請於本案核定設置後,發揮蘇澳港
之優勢條件,配合地方經濟之發展,加強規劃後續營運招商工作,以吸引更多廠商前進區內
設立運籌據點。
(散會:下午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