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98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99年10月18日
出席:劉憶如 尹啟銘 范良銹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許志堅代)
施顏祥(梁國新代) 毛治國(陳威仁代) 陳武雄(戴玉燕代)
林中森(廖耀宗代)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李來希代)
陳裕璋(蔡宗榮代) 胡仲英 單 驥 黃萬翔
一、本會第1397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APEC經商便利度行動方案及我國推動現況」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今年APEC會員體為改革商業經營環境,刻正全力推動「APEC經商便利度行動方案」,凸顯各國對於經商環境改善的
重視。該方案主要依循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請金管會、勞委會、經濟部,分別針對「獲得信貸」、「聘僱員
工」、「公司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等相關項目於兩週內完成檢討,俾便落實改善我國經商環境。
(三)為充分掌握後ECFA台灣經貿發展的新契機,行政院刻正全力推動「全球招商」,為展現政府經商環境改革之決心,請
經建會於本年11月「2011年經商環境報告」發布後,儘速進行相關檢討,並依據「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經商環境改
革評核作業要點」之目標進程,研提後續改革措施,陳報行政院據以協調推動。
三、交通部陳報「國道高速公路(通車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第二期工程建設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為提升國道橋梁耐震能力,本案規劃於100-103年賡續辦理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交通部已綜合考量國道
各路段橋梁結構耐震能力及震損之社會成本,據以排定橋梁耐震補強之優先順序,原則同意。請交通部滾動檢討、彈
性因應調整施作範圍,並加速辦理。
(二)本計畫需求,交通部應本撙節原則確實檢討,並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規定,送請公共工程委
員會審查後,據以覈實計畫總經費。
(三)工務行政費部分,經查行政院已於98年12月23日函請交通部全面通盤檢討現行工務行政費編列之合理性與必要性,
於半年內研議訂定合理設算及編列方式,專案報核,以建立制度化之標準,惟交通部迄今仍未提報,請交通部依上揭
院函儘速辦理。至於本案工務行政費之核列,應依報奉行政院核定原則據以執行。
(四)本案第1期建設計畫執行期程已屆,請交通部儘速依規定提送總結評估報告。
(散會:下午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