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00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99年11月29日
出席:劉憶如 尹啟銘(請假) 范良銹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
施顏祥 毛治國(張邱春代) 陳武雄 林中森 石素梅
王如玄(潘世偉代) 陳裕璋(吳當傑代) 胡仲英 單 驥 黃萬翔
一、本會第1399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六大新興產業執行進度報告」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六大新興產業攸關我國未來產業的創新、多元及永續發展,為落實各方案之執行並掌握具體進度,建議各主管部會強化
目標管理,以展現具體推動績效。
(三)為利外界了解政府施政成果,請經建會彙整六大新興產業相關投資、產值、就業、稅收等相關資訊,向外界說明。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中橫公路台8線及台8甲線上谷關至德基路段便道搶通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基於人道考量,本案之推動可提供梨山地區民眾急救與救難等基本維生需求,衡酌經濟部已投入資源辦理部分路段工程,爰由
交通部編列3.5億元辦理後續相關工程,本案修正計畫期程展延至100年,原則同意。
(二)本計畫施工期程遇汛期時相關安全問題,以及完工後之通行管制課題,請交通部妥為因應,以維行車安全及確保計畫成效。
(三)本便道定位為急救、救難之便道,請交通部務必嚴加管制通行安全及管理維護措施,並廣為宣導,避免當地居民及一般民眾誤
解其功能及可能存在之風險。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基隆—苗栗段)』第1次修正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原核定經費為122.2億元,其中增購通勤電車63.36億元移列於「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增設環南路站0.6億元
移列於「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調増工程建造費等26.6億元,修正後總經費為84.84億元,原則同意。
其中,用地取得及拆遷補償增加之5.53億元,由臺鐵局自行負擔。
(二)本計畫總期程至102年與原核定相同,其中除三軌工程因具時效性,應於101年通車外,其餘各子項計畫,請交通部確實督導臺
鐵局落實執行,不得再展延期程及經費。
(三)有關用地經費,請臺鐵局依94年行政院核定原則,朝以地易地、區段徵收、跨區交換等方式研議,並活化騰空土地之效益,以挹
注本計畫所需經費。
(四)本計畫未依據歷次院長函示提出經濟效益及財務計畫,請交通部督核臺鐵局於2個月內覈實依研商會議原則補充內容後報院。工程
應朝加值減費、多元化場站營運等挹注財源,俾健全長期財務規劃。並請交通部會同相關機關針對沿線站區腹地開發之可行性提
出整體開發計畫,據以納入財務規劃。
(五)有關臺鐵捷運化之目的及方式,除增購車輛、增設車站外,對於增加班次、縮短班距及佈増側軌均應一併檢討,請臺鐵局亦於6個
月內補充捷運化之具體作為。
(六)後續各部會提報公共建設計畫,應請補充財務策略規劃及協調地方政府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與增值土地聯合開發效益評估,俾憑審議。
(散會:下午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