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01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99年12月13日
出席:劉憶如 尹啟銘(請假) 范良銹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
施顏祥(梁國新代) 毛治國 陳武雄(王政騰代) 林中森(陳慶財代)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 陳裕璋 胡仲英 單 驥 黃萬翔
一、本會第1400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101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經費需求及投資規模分析」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為利經濟持續穩步復甦,並使政府各項重大延續性公共建設計畫能順利推動,考量振興經濟特別預算已提前於100年度
編竣,建請行政院適度擴張101年度公共建設中央公務預算規模,並請行政院主計處於12月底前提供經費額度,作為
101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之辦理依據。
(三)考量政府財政負擔,並使有限財源發揮最大效益,請各部會依本報告所提各項後續配合事項積極辦理,並請經建會訂定
各公共建設計畫經費需求提案原則,如計畫之迫切性與延續性、就業創造效果等,落實達成行政院各項重要施政目標。
(四)請經建會儘速彙整相關單位資料,研提101年度公共建設最適規模再行提報。
三、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97-99)實施計畫修正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由於執行期間適逢98年莫拉克颱風災害,相關人力及物力優先辦理災後復建
工程,致執行進度落差,爰提報修正計畫將期程延長至100年6月,確屬需要,原則同意。惟本計畫後續各項治理工程,
請經濟部會同相關單位積極協助辦理,務必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二)鑒於全球氣候變遷影響,近年來極端降雨事件發生頻率增加,為有效減輕人民生命財產損失,除排水治理工程等硬體設
施外,相關軟性配套非工程措施之推動亦相當重要,包括中小型移動式抽水機、區域防洪指揮中心、縣(市)區域水情災
情監測與監控系統,以及上游集水區地質調查與資料庫建置等,請經濟部統籌規劃,並依「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內容及
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計畫完成後,請經濟部彙整各中央執行機關執行成果編製績效報告,依程序提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考核工作小
組及推動小組,再報院核備。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建設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目標,原則同意。
(二)本計畫期程自民國99年至106年,概估總經費需求為492億元,實際所需工程經費請依行政院99年12月1日院臺交字
0990067074號函示,由行政院工程會組成專案小組配合交通部併行審議,並請秉持加值減費的原則,覈實編列。
(三)本計畫所列環境及施工監測、交通管理、重貨車管制、蘇花公路活化、工程管控等配套措施,請交通部應專案推動執行
及列管,並積極協助花蓮及宜蘭縣政府加強公共運輸發展。
(四)為能早日提供東部地區民眾一條安全回家的路,請交通部應積極推動辦理本計畫各項工程,並請經濟部、內政部、環保
署、農委會、宜蘭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等相關機關全力協助。
(散會:下午5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