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04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0年1月24日(星期一)
出席:劉憶如 尹啟銘(請假) 范良銹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
施顏祥(林聖忠代) 毛治國 陳武雄(胡興華代) 林中森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郭芳煜代) 陳裕璋(吳當傑代)
胡仲英(請假) 單 驥 黃萬翔
一、本會第1403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99年促進就業相關措施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依據行政院主計處預測,我國今(100)年經濟成長率可達4.51%,整體勞動市場就業情勢審慎樂觀,惟仍請各相關部會持續
觀察失業率走勢,並適時滾動檢討各項促進就業與職業訓練措施,以協助失業勞工就業。
(三)100年持續推動之「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100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草案)」、「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
實習方案」、「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計畫」等措施,請經建會、勞委會、教育部、經濟部等各主辦部會如期如質
推動辦理,以活絡勞動市場機制,創造就業機會。
(四)99年促進就業相關計畫將於100年上半年陸續結束,對於進用期滿且有就業服務需求者,請勞委會及相關部會積極輔導,協
助該等人員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以縮短渠等人員待業時間,並減緩對就業市場之衝擊。
(五)本案請參照出席委員意見修正後,提行政院院會報告。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為加速推動高雄港朝向全球現代化之貨櫃中心及物流基地邁進,確保亞太地區貨櫃運輸樞紐港地位,交通部規劃自100至
108年,於高雄港第二港口外海南側填築新生地422.5公頃,規劃興建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新式貨櫃基地等設施,重塑南
部石化產業競爭力。同時,本案亦有助於舊港區石化業者之順利遷建,調整舊港區使用機能,達成重塑港市共榮生活圈之
願景,原則同意。
(二)本案政府負擔經費共需281.1億元,由航港建設基金支應211.1億元、高雄港務局營業基金支應70億元。至於台灣中油公司
及台灣電力公司參與本案開發部分,應請經濟部持續協助交通部妥為協調推動,俾利計畫如期完成。
(三)嗣應港埠環境快速變遷之特性,本案後續推動請交通部專案督導,涉及第一期計畫仍在建工程應彈性調整、撙節資源,並於
開發過程中注重海域、海洋、海岸及生態等議題及永續經營之目標,審慎規劃增加執行能量及因應未來多功能發展等課題。
(四)本計畫騰空範圍與填築區域,將造成大高雄地區空間結構與產業之變化,請高雄市政府與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密切配合,以夥
伴關係共同推動土地之活化與更新,配合新引進之產業機能,檢討都市計畫相關容許使用、回饋負擔及容積管制等事項,俾
能發揮海港之優勢與特色,吸引民間投資,帶動地方產業再生與發展。
(散會:下午3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