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14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0年9月5日
出席:劉憶如 尹啟銘 李鴻源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張盛和代)
施顏祥(梁國新代) 毛治國(郭蔡文代) 陳武雄(王政騰代) 林中森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李來希代) 陳裕璋 胡仲英 單 驥 黃萬翔(請假)
一、本會第1413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99年度屆期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成效檢討」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洽悉。
(二)根據98年及99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檢討結果,顯示6成以上計畫皆曾經辦理修正原因,除颱風等
不可抗力因素外,多屬土地取得、其他機關配合及與民眾溝通協調等事項。請各重大建設主辦機關應加
強事前規劃,避免再度遭遇相關問題;主管機關亦應加強計畫審查與執行控管,並適時進行協調。
(三)本檢討報告各項建議事項,請各部會積極辦理,並將參照與會委員意見,修正後陳報行政院備查,作為
各部會後續推動相關公共建設計畫之參考。
(四)各部會針對評等結果如有申復,請於3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送會核處。
三、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台灣中油公司『L10101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係配合臺電公司通霄電廠及大潭電廠之新增用氣需求,提升臺中廠供氣之穩定及安全性,並降低北部
地區中斷供氣之風險,符合經濟及財務效益,原則支持,惟未來推動時應多與地方溝通。
(二)請經濟部協調所屬單位 (工業局、能源局等),會同臺中港務局等相關機關,共同研擬冷能長期使用方案,規劃
冷能利用之題材、可行性及使用項目等,以提升冷能之附加價值,並作為招商項目,為中油公司創造新的營業
效益。
(三)請經濟部在本年底前提出冷能長期使用方案並報院核 定,力求分年分期達成臺中港每年500萬噸LNG冷能充分
使用之目標,使臺中港成為我冷能使用之示範基地。
(四)請經濟部參照委員意見儘速修正計畫內容,俟行政院核定後,督促中油公司積極推動本計畫,俾於計畫期限
(107年底)內完成。
四、行政院交議,內政部陳報「民國101年至民國104 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草案)」一案,提請 討 論。
結論:
(一)本方案係因應臺灣當前住宅發展現況,擘劃未來4年住宅發展策略及相關具體措施,有助於提升居住品質、創造
無障礙住宅及社區環境,提供中低收入、弱勢、相對弱勢及受薪階級之居住需求協助,創造公平的租、購屋機會,
以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目標,原則支持。
(二)為落實推動本方案,請內政部加速「住宅法」的立法,並完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及
「地政士法」等部分條文修法,以建立公平的住宅補貼制度、不動產交易價格實價登錄及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
明制度,實現居住正義。
(三)考量政府財政能力、尊重市場機制,住宅政策以鼓勵民間參與開發經營為主。有關社會住宅部分,請內政部研究
多元策略,朝增加收益、減少支出方式辦理,如透過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方式適度提高重大公共建設周邊受益地區
粗容積,以增額容積及其他方式獎勵興建社會住宅。另請內政部積極研議社會住宅管理之做法,並扶植非營利法
人經營管理。
(四)有關研議獎勵屋主釋出空餘屋作為住宅使用之可行性,請內政部提前辦理。另為鼓勵屋主釋出空餘屋提供社會弱
勢住宅使用,請財政部研議對於政府提供租金補貼之屋主其租金所得提供租稅減免之可行性。
(五)請內政部針對推廣智慧建築認證及無障礙住宅社區兩項措施,應整合相關住宅補貼政策及多元住宅政策推動。
(六)鑒於現行辦理住宅業務財源大多由住宅基金支應,有關公務預算撥補基金部分,仍需衡酌中央財政狀況而定。建
議內政部研究將住宅基金、新市鎮基金及都市更新基金等三大基金整併,互相融通;或研議增加住宅基金收益之
做法。
(七)本方案請內政部依委員意見修正,俟行政院核定後,請內政部廣為宣導並積極推動;並請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積
極配合辦理。
(散會:下午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