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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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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416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16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0年10月31日
    出席:劉憶如(公出)   尹啟銘   李鴻源(吳國安代)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張盛和代)  
                施顏祥(陳世榮代)   毛治國(陳建宇代)  陳武雄(王政騰代)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李來希代)   陳裕璋         胡仲英     單    驥(公出)                  黃萬翔(出國)
    一、本會第1415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高屏溪流域100~103年整治綱要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綱要計畫係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整治高屏溪流域之相關工作,以落實高屏溪流域水資源之有效管理、水質改善及水患防治,
           確屬需要,原則同意。請各相關單位就所負責計畫事先全面考量,積極辦理,並由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辦理橫向溝通協調工作,
           俾達成計畫預期效果。
    (二)本計畫100及101年度所需經費請依各部會實際編列情形調整,另102年度以後所需經費,則請於行政院核定各相關部會主管中程
           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依整體施政及各項計畫之優先緩急順序檢討納編。有關維生系統安全維護之具體措施「道路恢復」,請交
          通部依實際需要另案研提計畫報院。另考量預警監測系統由於交通部表示已採全流域監測方式處理,爰本項預警監測系統刪除。
    (三)流域內污水下水道接管率涉及高屏溪水質改善成效,請內政部營建署加強辦理相關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此外,針對本案所提中
          上游養豬戶漸有向下游復養之趨勢,請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預為因應,避免畜牧廢水造成水質惡化。
    (四)高屏溪為行政院指定之重要河川流域,請經濟部將年度管理工作執行年報,提報至「行政院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另政府組
          織改造後,本計畫工作內容應隨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權責移轉,並逐漸加重經營管理層面工作,達成流域永續經
          營與管理的目標。
     
     (散會:下午3時23分)
    發布日期:10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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