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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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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歷次委員會議紀錄

    列印圖示
    第1421次委員會議決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21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1年1月9日(星期一)
    出席:劉憶如        李鴻源(吳國安代)    彭淮南(楊金龍代)    李述德(曾銘宗代)  
                施顏祥(陳怡鈴代)    毛治國        陳武雄(戴玉燕代)    林中森(陳慶財代)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李來希代)   陳裕璋(蔡宗榮代)    胡仲英
                單    驥        黃萬翔
    一、本會第1420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臺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告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為辦理屏東至潮州擴建為高架雙軌電氣化及興建潮州車輛基地工程,以104年6月全線通車及105年6月
           完成計畫為目標,原則予以支持。
    (二)本案後續工程執行請交通部成立專案控管小組,確實督導如期如質完成,惟本案經費、開發方式及其收益,請
           交通部依據下列原則檢討修正財務計畫後報院據以執行:
       1.有關歸來、麟洛、西勢、竹田及潮州等5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內部化部分,請交通部依據屏東縣政府規劃之觀光
           及產業發展計畫估算開發收益納入計畫。
        2.請屏東縣政府積極協助本案土地開發增值收益內部化工作,並請交通部依相關規定納入開發收益並合理計算整體
           開發收益及支出,以達到自償率門檻最低標準8%。
       3.本計畫交通部迄未依行政院函示送請工程會審查經費,且原核定經費大幅調增,應請交通部敘明原因責任妥處,
           並撙節支出及覈實檢討後,依程序送請工程會協助審視,做必要之調整。
    三、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            統初期路網內湖線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案」暨「臺北都
            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初期路網建設計畫執行成效評估報告」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初期路網內湖線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案」部分,本次提報內容係依執行情形調整經費至
            609.97億元,因本路線已於98年7月完工通車,且工程經費修正後所增加之經費仍在初期路網原核定之4444.01億元
            額度內,原則尊重交通部提報內容。惟仍需辦理下列各項事項:
        1.因本案計畫期程至100年12月底,請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15點規定辦理。
        2.至於工務行政費額度,請臺北市政府依照修正後之「交通部所屬工程單位工務行政費之支用範圍及編列要點」規定覈
           實計算辦理。
    (二)「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初期路網建設計畫執行成效評估報告」案,洽悉。請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
            編審要點」第15點規定於本(101)年3月底前提出總結評估報告。
    (三)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初期路網計畫完成,提供臺北市民便捷交通服務亦帶動都市發展,發揮顯著效益。請臺北市政府專
          案研究路網之執行成果、推動效益及周邊土地開發之狀況,深入分析對整體運輸、社會、經濟之實質影響,作為後續建
          設推動之政策參考。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化暨全線電氣化計畫』修正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計畫為辦理花東線瓶頸路段雙軌及全線電氣化,預計於102年通車及104年3月計畫完成,原則予以支持,惟工程經費
           及土地開發方式、收益,請交通部依據下列原則檢討修正財務計畫後報院據以執行:
       1.有關本計畫沿線土地產業開發收益內部化部分,請交通部依據花蓮縣政府及臺東縣政府規劃之觀光及產業發展計畫估算
           開發收益納入計畫。
       2.請交通部依相關規定納入開發收益並合理計算整體開發收益及撙節支出,以達到自償率門檻最低標準8%為原則。
       3.本計畫經費交通部迄未送請工程會審查,且原核定150億元經費大幅調增為254.29億元,應請交通部敘明原因責任妥處,
           並依程序送請工程會協助審視,做必要之調整。
    (二)本案報院函所提林榮站復站事宜,既經交通部表示不增加計畫經費亦不影響計畫執行期程,未涉及計畫修正,原則同意授
           權交通部依法衡酌處理。
     
    (散會:下午4時35分)
    發布日期:1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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