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36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1年9月10日
出席:尹啟銘(出國) 薛承泰 陳振川(陳純敬代) 彭淮南(嚴宗大代) 張盛和 (黃定方代)
施顏祥 (陳怡鈴代) 毛治國(許俊逸代) 陳保基 (陳文德代) 陳士魁 (陳德新代)
石素梅(鹿篤瑾代) 王如玄(李來希代) 陳裕璋 黃萬翔 吳明機(請假)
一、本會第1435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案」修正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有關高雄市擬以輕軌路線串聯港區各項重大建設,以聯結港區水岸發展,其路線規劃、期程、相關軌道運輸之轉乘與分階段
辦理方式等,業經交通部審查,原則尊重。
(二)本案建設完成後應由高雄市政府負責營運,並請依大眾捷運法第14條之程序提報並確立營運方式。
(三)依計畫財務敏感性評估結果,本案受運量影響程度相當大,請高雄市政府務必積極執行提高公車接駁效率、彈性調整輕軌班距、
捷運文化之倡導等各項運量提升措施,以確保運量,減少營運風險。
(四)有關本案TIF設算,請高雄市政府會後參酌財政部意見檢討。
(五)本案分年經費之編列情形,未符交通部所擬之中程歲出概算,102年預算不足之全額及103年不足數之部分,業經高雄市政府承諾
願先行墊付,原則尊重。惟後續經費籌編與中程概算分配不一致之情形,請交通部應擬具供應差額因應措施,並將修正後之中程
歲出概算提送本會。
(六)有關本次修正後中央對地方之補助額63.63億元,超出本案原行政院97年3月20日所核定中央補助款44.09億元上限,併陳行政院同意。
(散會:下午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