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445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2年1月7日
出席:尹啟銘 薛承泰 陳振川(陳純敬代) 彭淮南(嚴宗大代) 張盛和(阮清華代)
施顏祥 (陳怡鈴代) 毛治國(許俊逸代) 陳保基(莊玉雯代) 陳士魁(陳德新代)
石素梅(陳瑞敏代) 潘世偉(賴錦豐代) 陳裕璋 黃萬翔 吳明機(公出)
陳小紅(公出)
一、本會第144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淡水捷運延伸線』綜合規劃報告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為提供淡海新市鎮聯外綠色、低碳、便利之大眾運輸服務,並兼而紓解淡水既有發展區之交通壅塞、提高淡水觀光遊憩品質,
交通部規劃自102至112年以分期方式推動輕軌運輸系統建設。本案既經交通部協調新北市政府允諾擔任後續建設及營運主管
機關、自負後續營運盈虧之責,原則支持,計畫名稱同意修正為「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綜合規劃。
(二)本案因部分路線位於淡海新市鎮範圍內,內政部營建署爰以新市鎮開發基金投入建設經費,致財務計畫與其它軌道建設計畫
有別,建議原則尊重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所提經費分擔原則,惟有關本案機廠用地取得開發方式、所需經費及收益分擔比例
等議題,後續請交通部、新北市政府、內政部協調妥處。
(三)計畫書所提各車站周邊增額容積之效益,後續請依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之都市計畫變更案覈實計算納入財務計畫。
(四)後續建請新北市政府應確實掌握計畫期程,本於撙節原則審慎妥處,並請交通部參酌大眾捷運法覈實督導積極推動。另請內政部
配合本案建設同時完成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相關土地開發計畫,並將作業時程亦納入計畫書內併同推動,期能透過財務、土地開發
及交通建設之時程整合等,有效提升計畫效益。
(五)有關藍海線工程因涉及部分路段未來係以C型路權方式行經老街,考量未來施工維持、營運交通安全與衝擊等議題,請交通部及
新北市政府妥為因應、審慎評估規劃,避免影響後續推動。
三、行政院交議,國科會陳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籌設計畫書修訂本(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鑒於本案業經國科會綜合分析評估,為因應外在投資環境變遷,且考量中興基地開發財務效益呈現負值,爰擬中止宜蘭園區中興
基地之開發,並修正宜蘭園區籌設計畫書,原則尊重。本案如奉核後,後續依法應進行相關變更或廢止等作業,請國科會儘速辦
理,並請相關部會與宜蘭縣政府予以協助。
(二)本案宜蘭園區自償率相較於整體科學園區財務計畫自償率仍屬偏低,建請國科會本於撙節原則、宜蘭縣政府協助營造特色產業投資
環境,以提升該園區之自償率措施,確保園區作業基金財務健全;並請國科會應審慎檢討未來科學園區開發與財務評估模式,建立
妥善之管考檢核及相關因應配套措施。
(三)宜蘭縣政府提案規劃本基地後續朝「宜蘭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發展一節,請縣府儘速就土地使用計畫內容、開發模式等事項,與經
濟部及土地所有權人協商後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後續涉及文化資產保存及都市計畫變更等事宜,請文化部及內政部予以協助。
(四)本案奉院核定後,有關土地尚未規劃開發使用前,可由宜蘭縣政府洽經濟部研議將部分閒置空間,以定點定時方式開放供民眾使用,
並由宜蘭縣政府負責管理維護,以及一切安全服務事宜,以促進土地利用效率及維護環境景觀。
(散會:下午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