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41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
地點:行政院第三會議室
出席:葉俊顯 張惇涵(李國興代)
陳金德(陳為祥代) 陳時中
劉世芳(董建宏代) 莊翠雲(陳勇勝代)
鄭英耀(劉國偉代) 龔明鑫
陳世凱(伍勝園代) 洪申翰(陳明仁代)
陳駿季(黃昭欽代) 石崇良(林靜儀代)
彭啓明(葉俊宏代) 李 遠(徐宜君代)
吳誠文 彭金隆
曾智勇(杜張梅莊代) 古秀妃
陳淑姿 楊金龍(嚴宗大代)
林宜敬
列席:高仙桂 彭立沛 詹方冠 黃志元 蔡長展 戴婉蓉 張朝能 林至美 陳美菊 張富林 蕭振榮 謝佳宜 黃文彥 李 奇 吳欣玲 傅傳鈞 黃子華
主席:葉俊顯
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會第140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第二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均衡臺灣重大建設推動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均衡臺灣重大建設」係落實總統「均衡臺灣」國家發展戰略之核心藍圖,範疇涵蓋各縣市之交通、水資源、醫療及居住等攸關地方發展之關鍵基礎項目,對促進國家總體經濟、創造就業機會及實現區域均衡發展至關重要。目前計畫除完成外,部分計畫尚於研擬、審議及執行階段,請相關部會配合六大區域發展,滾動調整均衡臺灣所屬計畫項目。
(三) 為具體實踐國家重大施政藍圖,請相關部會針對已核定之均衡臺灣重大建設計畫,務必依限優先納入116年度預算先期作業積極辦理,以確實維繫國家關鍵基礎建設之執行量能。另對於8項具風險計畫,請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及文化部參考國發會建議積極改善;就執行中之計畫,如涉及跨機關協調之困難問題,請透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等既有機制積極協處,並加強與地方政府協調溝通,確保國家重大建設順利推展。
(四) 截至114年已完成23項政策項目,請各主責機關定期公布各項計畫之落實進度與促進區域均衡之具體成果,適時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明,以利民眾充分瞭解政府之施政努力與政策成效。
第三案:經濟部提報「中小微振興發展計畫(方案)執行進度」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本案「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推動迄今,在數位轉型、淨零轉型、通路拓展及金融支持等面向,已展現具體成果,請經濟部持續依既定方向積極推動,並就各項措施執行情形進行滾動式檢討與精進。
(三) 有關推動「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條例」法制化部分,行政院院長已請經濟部、勞動部及國發會加速研議相關制度設計與法制作業,整合人力培訓、研發補助、通路拓展、普惠金融及租稅優惠等重要措施,提出具體條文規劃與推動時程,並請同步強化跨部會協調與資源整合機制,廣納產業界意見,確保法制內容貼近企業需求,作為中小微企業長期轉型升級與永續發展的重要制度支撐。
討論事項:行政院交議,內政部函陳「城鄉風貌綠生活營造計畫(116年-121年)」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本案屬延續性計畫,係因應國家2050淨零碳排政策及氣候變遷調適抗高溫與固碳增匯行動,打造城鄉減碳、降溫、涼適及健康的綠生活環境,爰建議予以支持。
(二) 請內政部配合我國「淨零減碳」、「地方創生」及「都會及城鄉綠化」等政策,後續審核地方提案應優先考量具填補地方韌性缺口、永續共好精神、跨區域規劃內容及綠化減碳降溫等整體效益之計畫納入補助。
(三)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大幅影響中央政府財政,經內政部務實考量計畫效益及推動可行性,以撙節為原則,採逐年調升各財力級次地方政府之自籌經費比率;後續仍請內政部依計畫執行情形及政府財政狀況,適時滾動檢討,以強化地方財務自主與維護管理。
(四) 城鄉風貌計畫推動已近30年,為打造宜居城鄉環境、強化都會區綠色基盤及創造友善生活空間,請內政部以系統性思考搭配具前瞻思維之環境規劃設計措施,妥適檢視早期已完成之建設項目,建構優質城鄉整體環境,以因應各項環境變遷挑戰,逐步實現城鄉綠生活之願景目標。
(五) 請內政部藉由城鄉風貌執行的經驗,彙整相關系統性規劃設計、種植及維護管理等作法,提供未來環境部擬定氣候調適綠蔭倍增計畫之執行參考。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9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