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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次委員會議紀錄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15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2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龔明鑫  李孟諺(林煌喬代)  吳澤成(顏久榮代)  張景森(請    假) 
           林右昌(王銘正代)  莊翠雲(戴龍輝代)  潘文忠(廖興國代)  王美花(楊志清代) 
           王國材(祁文中代)  許銘春(蔡豐清代)  陳駿季(杜文珍代)  薛瑞元(張雍敏代) 
           薛富盛(洪淑幸代)  史   哲(陳登欽代)  吳政忠(林廣宏代)   黃天牧(王麗惠代) 
           夷將‧拔路兒(王瑞盈代)  楊長鎮(廖育珮代)  楊金龍(嚴宗大代)   朱澤民(蔡鴻坤代) 
           唐  鳳(潘國才代)
列席:施克和  高仙桂  蘇永富  林煌喬  黃志元  王欄蓁  楊文科  鍾東錦  趙興華  張治祥  黃永泰 
           張丞邦  王一中  陳家揚  黃富強  張朝能  詹方冠  謝佳宜  黃文彥  徐耀浤  蘇來守  陳美菊 
           鄒勳元  邱莉婷  謝偉智  吳欣玲      
主席:龔明鑫
一、本會第11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截至今(112)年10月底經費執行4,808億元,經費達成率為71.74%,續創近16年同期新高。為求年底經費達成率達標,年度經費約需再執行1,626億元以上,具相當挑戰性,請各部會持續加速計畫推動及經費執行,儘速辦理估驗計價及撥付款項作業;同時協助解決計畫遭遇問題,善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協調機制,協助解決須跨機關協調事宜。
(三) 在個別機關及個案計畫方面,仍有部分機關及計畫截至10月底經費達成率未達5成,多屬將經費集中於年底執行,除有特殊付款條件或情事外,請主管部會督導確認計畫工作排程及年度經費配置之合理性,彈性運用建設資源,加強提升經費使用效率,避免過度集中於最後2個月執行,影響年底經費執行績效。
(四) 公共建設應在確保施工安全及品質前提下,加速推動展現實質效益;另鑒於營造業是職災死亡人數最高行業,爰請各部會在年底加速計畫推動及提高經費執行效率階段,仍應確實督導工程施工團隊依相關法令及契約要求,落實風險評估及工安管理相關工作,並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期所訂「工程高空作業災害之防範指引」、「道路塌陷及鄰房基礎掏空之防範指引」等作法,落實維護工地內外施工安全。
三、勞動部、教育部、內政部及經濟部提報「投資青年政策執行成果」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為減輕青年生活負擔、提升青年人力資本及創造青年就業機會,總統推動「投資青年」政策,整合勞動部、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文化部及農業部相關資源,提供青年居住、就學、就業、創業等面向之協助,截至目前為止,就改善學生校內外住宿安全與品質、減輕就學貸款負擔、協助青年就業支持、青年創業貸款等已有相當成效,值得肯定,亦請各部會廣為宣傳投資青年之施政成果。
(三) 疫後時代經濟難題浮現,全球均有青年就業失衡的現象,爰請經濟部積極協助產業轉型,以提供更多青年的就業機會;另請教育部、勞動部賡續推廣職涯諮商及職涯輔導,畢業前透過實習進入職場累積工作經驗,以縮短求職磨合期及提升大學生的就業能力,如開設產業碩士專班、半導體學院及產學合作的學程,讓大學生、研究生獲得訓練並與時俱進。
(四) 青年創業貸款部分,青年創業需要的相關協助包括資金、資訊、人才與專業等,爰請經濟部、文化部、農業部研議整合申辦、審議及輔導之單一窗口,並就國際市場、財務稅務及經營管理等面向給予輔導協助。
(五) 投資青年政策之各項計畫將持續推動,已有數項計畫邁入下一階段,如112年起勞動部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投資加值青年未來;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擴大實質照顧滿18歲青年;教育部續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提供青年探索自我機會;113年教育部將推動「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落實打造學生住宿環境等。請各部會積極推動,持續投資我國的未來世代。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國道1號楊梅至頭份段拓寬工程」建設計畫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本案規劃自國道1號五股楊梅高架路段末端起至頭份交流道前,辦理國道主線拓寬及高架化,除可解決國道交通於新竹縣市生活圈境內之重現性壅塞外,於串連既有五股楊梅高架路段後,提供北臺灣中長途旅次更快速順暢之國道服務,將有助於北臺區域整體發展與產業布局,原則予以支持。
(二) 本案總建設經費1,314.15億元,交通部依「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其中78%自償性經費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以下稱國道基金)支應,餘22%之非自償性經費由國庫撥充(即國道基金支應約1,025.04億元,中央公務預算撥充約289.11億元),原則尊重。惟考量國道基金自94年暫定自償率78%至今,其財務計畫應有檢討之必要,請交通部確實依照原定規劃,於本案核定後針對整體國道基金之財務計畫予以檢討修正,俾利國道基金永續經營。
(三) 基於國道整體緊急防救災動線及運輸效能等考量,本計畫增設竹北轉接道並配合拓寬隧道段車道,後續請加強轉接道附近路段相關標誌並導入智慧運輸管理措施,以有效疏導分流主線及高架路段之車輛。
(四) 工程範圍內涉及用地徵收及拆遷補償等事宜,請交通部會同各地方政府妥適規劃用地取得作業,並確實與民眾溝通協調,以加速本計畫推動。
(五) 本案隧道路段因穿越國防部湖口營區演訓場,請交通部於不影響國軍訓練及國道行車安全前提下,強化隧道工程結構並加強相關地質或結構監測等措施,以確保用路環境之安全。
(六) 國道1號楊梅至頭份段除本案拓寬工程外,尚有其他交流道增設或改善等計畫刻正研議推動中,如校前路匝道改善、湖口二及頭份二交流道增設等,請交通部持續與地方溝通協調,研議適當推動方式。另有關中豐交流道第2期工程,請交通部依照行政院109年5月6日同意可行性研究之核示事項,於本案核定後據以檢討推動。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3時30分     
發布日期:1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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