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10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2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龔明鑫 李孟諺(廖耀宗代) 黃致達 張景森 吳澤成(顏久榮代) 莊翠雲(戴龍輝代) 林右昌(黃駿逸代)
王美花(陳怡鈴代) 潘文忠(蘇世章代) 許銘春(蔡豐清代) 王國材(祁文中代) 薛瑞元(楊芝青代) 陳吉仲(吳兆揚代) 史 哲(陳登欽代) 張子敬(葉俊宏代) 黃天牧(王麗惠代) 吳政忠(林廣宏代) 楊金龍(朱美麗代) 楊長鎮(廖育珮代) 朱澤民(蔡鴻坤代) 夷將‧拔路兒(劉維哲代) 唐 鳳(李懷仁代)
列席:高仙桂 廖耀宗 陳盈蓉 蔡碧仲 陳文瑞 黃永泰 黃富強 沈建中 戴偉傑 張朝能 李 奇 徐耀浤 陳美菊 邱秋瑩 陳瓊華 吳怡銘 阮偉芳 黃文彥 黃淑芳
主席:龔明鑫
一、本會第109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截至今(112)年5月底經費執行2,184億元,經費達成率31.79%,均高於去年同期,且創近16年同期新高。公共建設推動即將邁入下半年,請各部會確實管控所屬專案型計畫年底前預定達成之重要里程碑,並就補助型計畫協助完成相關前置作業,依補助款撥付條件加強管控經費支用,適時啟動備案遞補機制。
(三)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係為刺激景氣及加速轉型,奠定國家經濟發展根基。第4期特別預算截至112年5月底達成率為24.98%,較第3期同期(20.14%)增加4.84個百分點,請主管部會持續管控前瞻計畫各項目執行進度,妥適分配預算資源及提升執行效率,推升國家經濟發展動能。
(四) 立法院已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請主管部會督導業管之國營事業及所屬機關依法定預算配合調整計畫年度經費等相關事宜,並檢視下半年經費配置之合理性,避免過度集中於年底執行,影響年度經費執行績效。
(五) 國內公共建設可專案申請引進外籍移工,對於公共建設推動是相當重要措施,相關部會及執行機關應督導施工廠商確實做好外籍移工管理,尤其須注意外勞逃逸問題,避免衍生遭非法媒介與非法僱用等問題。
(六) 有關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重要執行項目,亦攸關公共安全,請相關部會針對所屬計畫補助案件之評選及核定等程序,訂定合宜補助條件及滾動檢討機制,並加強與地方政府協調合作,加速耐震補強工程執行。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公路建設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政府致力公路建設,促進區域經濟及產業發展,近年來已有多項公路建設完工通車,營造安全、快捷的旅運及物流環境,未來公路建設年年亦均有通車路段,請交通部督導各執行機關訂定關鍵工項各階段管控里程碑,據以加強管控執行進度,以確保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三) 公路建設已核定及辦理規劃中之計畫,於未來4年(113至116年)經費需求每年平均約1,200億元以上,較近年每年平均編列(107至112年中央公務預算、特別預算及基金預算)約630億元,增加近1倍。請交通部規劃整體性公路系統發展藍圖,考量政府現有財源之有限性及評估營造市場胃納量,依計畫推動進程適度調控工程案量及順序,並覈實安排未來年度經費需求,俾與國發會共同討論擬定未來公路建設資源配置。
(四) 路網建設後之使用效益應詳加評估,除提高完工路段之服務水準外,亦應結合中長程個案計畫總結評估及營運評估機制,加強檢核原核定計畫所預期效益之達成情形,作為後續公路建設計畫研提及資源配置之參考依據。
(五) 交通部推動多項公路優化策略,陸續將有國道及省道多處重要建設計畫進入招標施工階段,能否如期發包將成為計畫推動關鍵,請交通部督導各執行機關依工程需求及市場行情,編列合理預算及工期,運用招標策略增加投標誘因;另就施工中工程應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協調合作,預為展開用地取得、交通維持、管線遷移等施工前置作業,以利工程順利推動。
(六) 因應營造市場供需變動及淨零碳排政策目標,建議交通部對於未來公路建設積極構思導入更具效率、節能與環保、人本交通之設計理念,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營建自動化及預鑄化作法推廣運用,並採用淨零碳排之永續設計及低碳再生材料,更可妥善結合現代科技,研究發展智慧化公共運輸,提高公路服務之可及性及可靠性,建構安全、韌性、效率及永續之公路建設。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省道快速公路改善計畫(113-118年)」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省道及快速公路相關建設原係納入「省道改善計畫」推動,惟快速公路建設計畫規模較大,致所需工程經費較高,「省道改善計畫」整體經費額度已難以納編快速公路經費,有必要分二項計畫分別推動,爰交通部依行政院112年1月30日函示研提本快速公路彙整型計畫,以強化快速公路興建、養護及交通安全等資源之分配,有助於建構高快速公路路網,本計畫建議原則予以支持。
(二) 本計畫總經費建議核列540億元。目前納列於「省道改善計畫」中涉及快速公路計畫之費用,自113年起由本計畫支應,後續交通部應律定審議原則,奉核定之快速公路個案計畫由交通部排定優先順序,於本計畫總經費額度內循序推動。
(三) 本計畫比照「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設定複審機制,本計畫內之個案計畫經費達60億元者,須陳報行政院審議同意後,始得納入辦理。
(四) 建議交通部應研議未來將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均納入同一套交控系統進行管理,以減少後續系統介接,並有利於即時對外發布資訊引導車流及統一管理。
(五) 有鑒於路面平整度攸關行車之舒適性、安全性及後續養護費用之推估,建議交通部檢討相關規範,研議訂定快速公路國際糙度指標(International Roughness Index,IRI)標準值。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3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