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05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實體及視訊方式)
出席:龔明鑫 李孟諺(廖耀宗代) 吳澤成(林傑代) 張景森 黃致達
花敬群(張琬宜代) 阮清華(李慶華代) 潘文忠(蘇世章代) 王美花(陳怡鈴代)
王國材(祁文中代) 許銘春(蔡豐清代) 陳吉仲(蘇夢蘭代) 薛瑞元(楊芝青代)
張子敬(葉俊宏代) 李永得(魏秋宜代) 吳政忠(陳儀莊代) 黃天牧(王麗惠代)
楊長鎮 夷將‧拔路兒(王美蘋代) 楊金龍(嚴宗大代) 朱澤民(許雅玲代) 唐 鳳(葉寧代)
列席: 施克和 高仙桂 廖耀宗 耿蕙玲 陳家揚 林錦村 王一中
林逢祺 周曉雯 沈大焜 李君禮 周崇斌 盧清泉 鄭淑惠
周廷彰 張朝能 張惠娟 林至美 彭紹博 李 奇 楊淑玲
徐耀浤 鍾景婷 謝偉智 鄭永銘
主席:龔明鑫
一、本會第10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截至111年11月底經費達成率為80.65%,已創近15年同期新高,請各部會依院長指示把握年度最後時間加速推動公共建設,使今年整體經費達成率再創新高;另針對明年近6,000億元公共建設預算,亦請各部會合理配置年度工作排程及經費,如遭遇執行障礙,應及時請求協助、立即解決。
(三)我國公共建設自97年起每年經費執行均超過3,000億元,且自105年新政府上任後經費執行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近3年不僅經費達成率可望均超過95%,每年經費執行更是接近或超過5,000億元,實屬各部會之努力,與外界所稱公共建設僅有3,000億元之執行量能或超過執行部分屬多做,並非實情,亦為抹殺各部會及基層同仁努力之不公平言論。
(四)前瞻公共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截至111年11月底經費達成率為85.97%,相較於第2期同期增加5.81個百分點,改進幅度有所提升。請相關部會針對執行不佳計畫積極督導改善,加速核撥應付未付款項,並督促執行廠商就已發生權責部分儘早請款撥付,務求資源投入後發揮預期效益。
(五)公共建設資源投入有助於國內相關產業推動,甚至可作為民間投資之重要基礎,並對整體經濟發展形成正向循環,如離岸風電需建置專用港埠碼頭,以利廠商進場建設等,請各部會針對推動中之公共建設計畫加強執行,盤點掌握鄰近關聯計畫之相互配合事項,如為跨機關協調事項,可透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專案協處。
(六)近年適逢疫情期間及缺工缺料等困境下,已陸續完成多項攸關國家福祉之重大公共建設,請各部會加強整合宣導我國近年重大建設成果,具體對外說明執行成果,包含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協助產業推動及帶動民間投資等效益,以利民眾瞭解政府積極推動公共建設之執行力;同時擘劃明年度重大建設預定完成之重要里程碑,
按既定規劃時程及經費加強執行,務必如期如質達成建設目標。
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報「離岸風電建設港埠整備現況與未來規劃」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洽悉。
(二)離岸風電為國家能源轉型重要一環,經濟部規劃透過「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推動我國離岸風電發展,自105年投入實施迄今,成果已逐漸顯現,感謝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臺灣港務公司等各相關機關共同努力推動。
(三)為配合離岸風電政策,國內各大港埠均分擔重要功能,其中臺中港鄰近許多重要風場及具備配合未來浮動式風電與風機大型化發展之潛力,惟目前港埠軟硬體設施尚有合適碼頭與建廠土地面積不足、水下基礎設施海運成本高、陸運時道路及橋梁荷重不足等多重障礙,請經濟部、臺灣港務公司及開發商務必充分溝通並儘早規劃,以建構適合離岸風電發展之環境。
(四)臺灣海峽是全球最適於發展離岸風電的風場,也是全球航運最繁忙的航道之一,三階段的建置規劃,難免影響既有漁民的作業空間。請交通部務必完善航道規劃,以避免未來發生塞港情事及影響往來船隻作業,亦請相關單位加強與漁民及環保團體的溝通,以減少不必要的陳抗與延宕等社會成本。
(五)為符合開發商及整體風電發展需求,彰化漁港及興達港整體建設尚待努力提升,請臺灣港務公司發揮海事工程專長,協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經濟部積極趕辦。
(六)臺灣港務公司積極配合離岸風電政策發展,為展現執行成果,該公司現有5座商港建設時程可納入年度考成指標,以加快建設力道。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該部觀光局研提「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13-116年)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本計畫係延續「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持續增進國內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與旅遊服務設施品質,完善整體旅遊環境,對於提升臺灣觀光產業量能及國際競爭力有正面助益,原則予以支持。
(二)本計畫總經費151.38億元,包括中央公務預算139.08億元及觀光發展基金12.3億元,計畫期程113至116年,請交通部本核實及撙節原則,適時滾動檢討分年經費,以符合實際需求。至自償率8.13%部分,請交通部督促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於後續執行計畫時,透過多元之財務創新策略,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經營具潛力之在地特色遊憩據點,強化各風景區觀光建設之特殊性及差異性,俾利發揮本計畫之經濟效益,促進區域發展。
(三)因應後疫情時代全球觀光旅遊市場之轉變與需求及淨零轉型政策之倡議,請交通部運用既有跨部會平台,以觀光圈方式整合中央與地方觀光資源,持續精進軟硬體建設、積極輔導觀光產業轉型及市場多元化,並串聯地方及民間資源,提供智慧旅遊服務,以擴大本案執行綜效,營造臺灣低碳、永續及智慧之觀光旅遊環境。
(四)鑒於全球疫情已獲有效控制、邊境逐步解封,出入境旅客與觀光產業將逐漸復甦,為有效爭取國際觀光客來台,請交通部評估另案研提吸引國際觀光客來台計畫,以提高台灣觀光旅遊之國際競爭力。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