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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次委員會議紀錄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03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實體及視訊方式)
出席:龔明鑫  李孟諺(廖耀宗代)  吳澤成(何育興代)  張景森(請    假)  黃致達                       
           徐國勇(張琬宜代)  蘇建榮(阮清華代)  潘文忠(蘇世章代)  王美花(陳怡鈴代)             
           王國材(祁文中代)  許銘春(蔡豐清代)  陳吉仲(黃新達代)  薛瑞元(廖崑富代)             
           張子敬(葉俊宏代)  李永得(陳登欽代)  吳政忠(陳宗權代)  黃天牧(王麗惠代)     
           楊長鎮(范佐銘代)  夷將‧拔路兒(王美蘋代)  楊金龍(嚴宗大代)  朱澤民(蔡鴻坤代)
列席:游建華  施克和  高仙桂  廖耀宗  陳盈蓉  林錦村  沈建中   
           林逢祺  黃永泰  許增如  陳家揚  趙興華 王啟川  張朝能 
           吳明蕙  張富林  詹方冠  彭紹博  李  奇  楊淑玲  徐耀浤 
           陳美菊  謝佳宜   
主席:龔明鑫                         
一、本會第102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截至111年9月底經費執行3,415億元,經費達成率為62.24%,為近15年同期最高。今年將以優於過往之執行績效進入第4季,請各部會持續加大公共建設執行力道,務求年底經費達成率再次超越95%之目標;同時對於已執行應付未付款項,應加速完成估驗計價作業,儘早撥付廠商調度運用。
(三) 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達成率為77.48%,每月經費執行績效已逐步提升,至111年底屆期前尚有約2成經費待執行,請相關部會確依最後一季各月經費達成率目標加速執行,除就明年度編列之第4期特別預算,衡酌執行量能妥善配置經費支用期程外,並就明年度整體公共建設經費(近6,000億元)提前籌劃推展各項前置作業,以利後續建設推動。
(四) 公共建設可達到擴大內需、帶動經濟成長及提升國民生活品質之目的。今年有多項重大公共建設即將於第4季完工啟用,亦為院長關注案件,請相關部會確實盤點完工前各階段準備作業,加強管控執行進度,務必如期如質達成完工啟用目標,俾發揮計畫預期效益。
(五) 各部會推動公共建設計畫過程如遭遇困難問題,應儘早提報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循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相關機制協處,針對跨部會執行事項及早協調因應,俾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提報「科學園區開發現況及未來展望」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 洽悉。
(二) 行政院自108年起迄今已核定8個新設及擴建科學園區籌設計畫,各個計畫符合產業需求且如期推動中,感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動。另如水電、教育、交通、生活及休閒機能等配套措施,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濟部、教育部、交通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等配合科學園區開發進程積極規劃與落實。
(三) 有關中科臺中園區2期都市計畫變更案,考量本案攸關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與地方經濟繁榮,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加強與臺中市政府溝通協調,促請市府儘速召開都委會大會審議,讓本案順利推動,以造福中部民眾。
(四) 淨零轉型為世界共同的重大目標,關係到我國未來30年的經濟發展,而再生水的使用亦為多項園區開發案之環評承諾事項。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在科學園區(含實驗中學)軟硬體規劃及開發時,持續導入淨零排放趨勢理念,發揮低碳領頭羊的功能;並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濟部及內政部等跨部會合作,積極掌握時程推動再生水建設,以提升整體水環境品質與穩定產業用水供應。
(五) 有關新設楠梓園區規劃設立高雄實驗中學建校所需資本支出,應另循專案研議,經行政院核酌確定建校財源後,據以辦理編列預算支應。
(六) 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陳「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財務計畫(107-129年)」修正草案,擬將自償率下調至85.28%一案,請參採各部會意見,持續討論。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國道1號增設岡山第二交流道工程」建設計畫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本計畫可有效紓解原國道1號岡山交流道往岡山、橋頭市區的車流,改善該交流道長期存在之壅塞問題,達成優化重車與小客車分流,並有效改善計畫範圍內交通服務水準,提升交通安全效益,並帶動橋頭科學園區、本洲工業區、高雄環保科技園區及永安工業區等之發展,強化地方發展契機,原則予以支持。
(二) 本計畫屬交流道增設工程,總經費約43.8億元,其中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負擔34.85億元,高雄市政府負擔用地及拆遷費8.95億元,請交通部應參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意見再予覈實檢討,審慎評估工程實際需求,據以編列預算執行,並督導高雄市政府依承諾如期編列本案用地費,同時就私有土地徵收與拆遷作業妥與民眾溝通協調,以利全案如期或提前完工。
(三) 有關本計畫聯絡道配合拓寬所需經費部分,請交通部應於確認用地使用無虞及高雄市政府承諾負擔之工程經費已核列於年度預算,始得辦理後續發包施工事宜。
(四)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刻正辦理多項專案計畫,為利基金財務永續健全,請交通部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意見,考量國道建設已投入成本,針對基金整體財務規劃妥處,俾利國道建設永續發展。
(五) 考量國道北高雄地區交流道密集,恐影響該區域交織區間及地區道路服務水準,爰請交通部及高雄市政府妥予橫向聯繫,研議建置智慧交控系統,改善該地區整體路網交通服務水準,疏解道路壅塞情形,以提高整體交通效益。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3時37分)

 
發布日期:1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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