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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次委員會議紀錄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90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3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實體及視訊方式)
出席:龔明鑫  李孟諺(廖耀宗代)  吳澤成(顏久榮代)  張景森
           黃致達  徐國勇(花敬群代)  蘇建榮(莊翠雲代)  潘文忠(蘇世章代)
           王美花(陳怡鈴代)  王國材(祁文中代)  許銘春(白麗真代)  陳吉仲(陳駿季代)
           陳時中(薛瑞元代)  張子敬(蘇國澤代)  李永得(蕭宗煌代)  吳政忠(陳宗權代)
           黃天牧(王麗惠代)  楊長鎮(廖育珮代)  夷將‧拔路兒(劉維哲代)  楊金龍(嚴宗大代)   
           朱澤民(蔡鴻坤代)
列席:高仙桂  廖耀宗  陳盈蓉  高安邦  黃永泰  蘇茂祥
           廖肇昌  柯麗鈴  沈建中  陳延芳  黃富強  楊雅嵐
           黎育鑫  張朝能  吳明惠  詹方冠  林至美  彭紹博
           李    奇  謝翠娟  楊淑玲  徐耀浤  陳美菊  謝偉智
一、本會第89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洽悉。
(二)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截至110年8月底,經費執行率103.01%,顯示年度經費多可依配置期程執行;惟經費達成率49.75%,較109年同期下降2.78個百分點。請各部會把握最後3個月時間,依既定排程加速辦理,並加強督導執行落後計畫,檢討工項時程、經費支付條件及執行現況或困難原因,提升年度經費支用效率。
(三)目前多項計畫經費支用偏低,取決於招標作業尚未完成,應加強控管各項工程或補助案件之招標時程;若因招標作業未能依預定時程順利決標,致多數經費無法支用,應由各機關確實檢討流(廢)標之主要原因,研提因應對策改善解決。
(四)鑒於前瞻基礎建設成果已陸續展現,各部會宜妥善整合運用於政策宣導,完整呈現我國近年重大建設成果,並投入適當宣傳資源,除可提高公共建設使用率,亦可讓社會大眾感受到政府施政努力,以體現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之施政理念與價值。
三、衛生福利部提報「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暨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推動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洽悉。
(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自106年實施以來,擴大服務對象及服務項目,提升照顧服務員薪資,並致力布建長照服務據點,服務使用人數及照顧服務員人力逐年成長,感謝衛生福利部及相關地方政府的努力,請教育部、內政部、國防部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持續全力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
(三)「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第1期及第2期已完成設置507處長照據點及62處照管分站,惟尚有195處尚未執行完竣且經費執行大幅落後,請衛生福利部督導進度落後的地方政府加速辦理,積極就招標作業及工程履約提供協助,以利如期完成。
(四)有關一鄉鎮市區一住宿式機構,截至110年6月底止,累計已核定10個生活圈,其中高需求僅核定3處,已核定的住宿式機構預估最快需至113年才能完成設置,請衛生福利部公私協力加速推動,並請明確訂定高、中、低需求之分年布建目標,以落實達成目標;另針對據點後續營運,請研議輔導及補助機制,以提升據點服務效益。
(五)相關部會已針對長照據點,提供土地取得及空間資料查詢系統等相關資源,且因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已修正,未來可使用之土地分區類型漸趨多元,請衛生福利部多加利用,並持續與國有財產署盤點適宜之公有土地,及評估利用公私協力之促參方式,加速推動長照據點之建置。
(六)請衛生福利部針對長照設施之未來可能使用者,透過多元宣傳方式,系統性強化政策之推廣,並研議相關服務使用率之量化方式,以促使民眾充分利用及凸顯政府之施政成效;另鑒於不同區域對於長照資源需求之種類與數量差異甚大,建議衛生福利部於資源布建上應充分考量偏鄉實際狀況,彈性調整及補足。
四、行政院交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報「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計畫有助於調整稻作產業結構,提升農產業競爭力及維護優良農地資源,持續推動確有必要,建議原則同意。
(二)本計畫執行之「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措施,行政院108年11月已核示同意試辦3年(109至111年),爰前項措施111年所需經費原則同意納入本計畫;至112年至114年所需經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建請於本計畫暫列支應一節,考量行政院前核示視試辦情形再行滾動檢討,爰將併案陳請行政院核決。
(三)本計畫目前係針對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給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考量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施行,屆時配合該法所訂「農業發展地區」,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須滾動檢討適用範圍,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宜及早規劃農業發展地區土地分類分級,配合投入資源,以因應後續制度銜接。
(四)本計畫提供節水獎勵,推動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立意甚佳,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經濟部參據前期推動成效及水情狀況,滾動檢討合理節水績效目標。另為避免農民回復原有水稻耕作模式,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辦理轉旱作產銷配套措施,以引導農民朝長期耕作制度調整。
(五)為因應我國申請加入CPTPP對農業之衝擊,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強化本計畫中長期推動農業結構調整作法,以扣合未來加入CPTPP之關聯性。
五、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國2甲由台15線延伸至台61線」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提請討論。
(一)本計畫由台15線延伸至台61線為施工中之國道2號甲線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之後續路段,完工後可完整串連南北路網,構成完整高、快速公路運輸網路,機場客貨運園區均可透過國2甲銜接高、快速公路進行聯外運輸,除可完善桃園航空城之聯外道路系統發展,並可健全區域路網架構,爰本案原則予以支持。
(二)本計畫路線尊重交通部採沿新街溪布設之「新街溪路廊」方案;另為減少行車干擾與衍生交通安全疑慮,及配合交通部推動高、快速公路系統性銜接改善交通斷鍊之政策考量,爰本計畫與台61線快速公路銜接方式採系統交流道銜接方案。
(三)本計畫預估約可於118年上半年完工,總經費79.04億元(其中用地取得及拆遷補償費為20.58億元),原則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支應。另用地取得部分,請桃園市政府協助交通部強化與相關民眾間之溝通,以利後續建設計畫順利推動,儘早完工通車。
(四)本計畫部分路線經過野鳥棲地,後續請交通部應邀請在地保育團體共同參與,就生態保育等議題充分溝通以達共識,並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俾利計畫推動。
(五)經查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截至本(110)年度7月底仍有長短期債務逾1,562億元,且該基金刻正執行多項專案計畫,建請交通部考量國道建設已投入成本,適時合理評估及檢討國道收費機制,俾利國道建設永續發展。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4時41分)
 
發布日期:1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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