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89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實體及視訊方式)
出席:龔明鑫 李孟諺(廖耀宗代) 吳澤成(顏久榮代) 張景森
黃致達 徐國勇(邱昌嶽代) 蘇建榮 潘文忠(曹翠英代)
王美花(陳怡鈴代) 王國材(祁文中代) 許銘春(施貞仰代) 陳吉仲(蘇夢蘭代)
陳時中(廖崑富代) 張子敬(蘇國澤代) 李永得(陳登欽代) 吳政忠(陳宗權代)
黃天牧(黃光熙代) 楊長鎮 夷將‧拔路兒(王美蘋代) 楊金龍(嚴宗大代)
朱澤民(許雅玲代)
列席:游建華 施克和 高仙桂 廖耀宗 吳政昌 施貞仰
葉協隆 劉增應 陳天賜 黃永泰 陳朝金 李君禮
沈建中 賀志豪 柯麗鈴 林逢祺 陳劭良 張朝能
詹方冠 林至美 彭紹博 李 奇 楊淑玲 徐耀浤
陳美菊 邱秋瑩 王誠明 謝偉智
一、本會第88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洽悉。
(二)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截至今(110)年7月底經費達成率42.53%,較去年同期下降3.61個百分點。為提升公共建設年底經費達成率,請各部會善用疫情警戒調降及管制放寬之契機,持續督導所屬瞭解計畫執行困難原因,必要時可循現有協調機制解決,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及本會專案協處等,務期依既定時程達成目標。
(三)前瞻計畫公建經費達成率31.50%,低於整體公共建設計畫經費達成率逾10個百分點,且經費執行落差有擴大趨勢;為強化執行力道,請各部會參考審計部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於推動會報檢討落後原因、設定達成目標及加強管控進度。
(四)近日蘇院長陸續視察高鐵邊坡搶修、治水工程及農產品受損情形,強調相關治水防洪工程應持續加速進行以因應汛期。請各部會依前述院長指示辦理,並加強督導在建工程之防災整備工作,定期巡檢權管業務範圍之防汛工作,做好面對極端氣候之相關準備,以減少災害發生。
(五)近期各國政府將陸續投入大筆經費,積極推動疫情後之基礎建設,可能引發各國大量建材及原物料之進口需求,導致各項原物料價格調漲,提高國內通貨膨脹壓力,請相關機關持續掌握國際經濟情勢、相關營建業原物料供需及價格波動情形,預先研擬多元營建物料之替代方案或因應對策。
三、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勞動部提報「五大要素優化規劃及推動情形-供電、人才及勞工要素」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洽悉。
(二)針對「供電」要素優化規劃及推動情形
1.為確保燃氣發電廠之機組興建,請經濟部除落實管控各項建設計畫工徑及里程碑,定期盤點工序,提升建設效能,並請積極與當地居民、環團等利害關係人溝通,以降低推動之風險。
2.因應國內高科技、重工業等產業對電力穩定性之要求,請經濟部、科技部等機關持續提升我國儲能技術與增建儲能設備,以提供電業電力調度輔助,強化綠能供電之穩定度。
3.為持續優化供電要素,有賴公私部門協力,針對民間業者之投資,請經濟部提供必要之協助與輔導,發揮公私部門協力效能。
(三)針對「人才」要素優化規劃及推動情形
1.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為優化人才要素之推動,國發會偕同相關部會推動「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方案」,在各部會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在人才培育及延攬法制上有重大進展,未來將持續落實管考機制並積極推動。
2.針對當前重要人才議題,將適時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協助各部會解決人才問題,以充裕產業投資及轉型發展所需人才。
3.面對疫情後數位時代挑戰,優質人才之充裕極為關鍵,將強化跨部會資源整合,聚焦推動「5+2產業創新2.0」、「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所需之數位、資通訊、資安等人才,持續加強重點領域人才之培育及延攬,以促進產業升級轉型。
(四)針對「勞工」要素優化規劃及推動情形
1.近年政府積極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工程大量開辦及美中貿易衝突臺商回流,國內工廠大幅擴張等趨勢,國內勞動力需求逐年成長;請各重點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實掌握業者勞動力需求資訊,並與各供給端(教育部、勞動部)保持資訊同步,以利預做政策規劃及調整精進策略。另針對農業人力與平均年齡層分布等資料,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後提供勞動部妥適說法。
2.重點產業及重大投資跨部會供需平臺,建議納入科技部等未來國家重點產業主管部會,俾及時反映與媒合勞動力需求。
3.請勞動部與相關部會建立固定合作機制,定期檢視各部會勞工要素優化最新進度與成效,適時調整勞動力供需精進策略,發揮跨部會合作成效。
4.請國發會邀集相關部會持續強化未來國家發展重點產業勞動力需求推估與具體策略,並請勞動部結合民間資源,辦理多元職類及客製化職業訓練,補足產業所需人力。
5.請勞動部及相關部會就各項媒合措施除訂定媒合人數為目標值外,亦應訂定穩定就業達6個月以上之比例與雇主滿意度調查標準,俾檢視推動成效。
(五)針對供電、人才及勞工要素優化,除既有的精進作法外,應定期盤點未來供需狀況,推估未來趨勢,以20至25年之期程作上位思考,研提短、中、長期策略或發展計畫。
(六)建議五大要素優化之推動,可呈現總體願景、推動目標及策略,以提供主管部會據以規劃具體解決方案,按進度落實執行,並應與過去績效指標對照,客觀呈現改善幅度。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報告書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交通部所報「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等,係依循過去每5年定期檢討商港環境之作法,通盤考量各商港經營環境、資源需求、港口發展需要及相關政策擬定,作為推動各商港發展與建設依據,爰所提構想建議原則予以支持。
(二)「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部分
1.本案係屬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之上位計畫,後續為因應港埠整體發展內外部環境快速變遷之特性,針對國際及國內商港所提發展目標,及因應貨運、客運、能源與環保、科技應用、組織與經營管理面等課題所提出之相關策略,均請交通部本於中央主管機關權責督導所屬,積極推動,並落實滾動式檢討,俾發揮建設計畫最大效益。
2.有關報告書所提航港建設基金於109年期末餘額雖仍有約151億元,但預期於111-113年間每年將產生約25億元的淨現金流出,主要係來自於國際商港建設支出一節,後續仍請交通部應本於撙節原則,持續檢討該基金財務收支狀況,並積極研擬未來擴大收入之策略,確保該基金之財務永續。
(三)「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部分
1.本計畫有助於強化臺灣整體國際商港之競爭力、營造優質與環保之港埠環境、提升港埠設施服務水準,計辦理29項實質建設工作項目,總經費需求合計381.66億元(包含航港建設基金245.04億元、臺灣港務公司營業基金132.07億元、前瞻特別預算4.55億元),後續請交通部務必督導所屬臺灣港務公司依所訂工作項目、期程積極辦理,以符「強化智慧創新與多元服務,鞏固海運樞紐地位」之發展願景。
2.另因應全球海運市場快速變遷特性及配合國內外產業發展脈動,併請臺灣港務公司後續應朝持續強化多元營運模式、積極導入新興科技應用及提供便捷運輸服務等課題審慎妥處,且需通盤考量港區相關設施裝卸能量及資源使用效益,持續鞏固臺灣港群核心業務,以有效落實綠色港口、航港智慧化與永續發展之政策目標。
(四)「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部分
1.本計畫之推動有助於強化國內商港之競爭力,滿足各港區基本運量需求,提升旅運安全,提升港埠服務效能,帶動地方觀光及經濟發展,計辦理33項實質建設工作項目,總經費需求合計96.99億元(包含航港建設基金26億元、公務預算61.29 億元、地方政府自籌經費9.7億元),後續請交通部務必督導所屬及金門縣、連江縣政府依所訂工作項目、期程積極辦理,期能確實達成「提供優質服務,支援客、貨、觀光及關聯產業發展」之目標。
2.國內商港營運屬性係服務我國地區性客貨海運需求,併請交通部後續除應依各港發展定位,持續優化相關客貨運設施服務水準,並應提升港埠觀光遊憩之發展強度,積極開創港區新興產業,以持續健全港埠經營環境。
(五)有關國際、國內商港各項建設計畫後續推動,請交通部應考量淨零碳排放問題,另就岸電、離岸風電等能源議題審慎妥處;涉及港口擴建填海造地部分,應結合內政部剩餘土石方方案整體規劃,有效利用民間產業及公共工程剩餘土方作為料源,並配合台灣各地區砂石供需情勢妥為調配供應;另工程進行應就水下遺址確實調查,並依法令妥為完備相關保護作為,以利相關推動。
(六)本案各商港未來的建設與發展,請交通部可優先評估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BOT、ROT等方式辦理之可行性,以利財務多元運用;另請交通部應與各港所在之地方政府積極合作,妥為協調分工,以期達到港市共存共榮之目標。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4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