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7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7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8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陳美伶 吳政忠 卓榮泰(廖耀宗代) 吳澤成
徐國勇(花敬群代) 蘇建榮(莊翠雲代) 葉俊榮(林騰蛟代) 沈榮津(龔明鑫代)
吳宏謀(王國材代) 許銘春(蘇麗瓊代) 林聰賢(張致盛代) 陳時中
李應元(蕭慧娟代) 鄭麗君(陳濟民代) 陳良基 顧立雄(鄭貞茂代)
夷將‧拔路兒 李永得 楊金龍 朱澤民
列席:陳明堂 呂嘉凱 周美吟 黃永泰 陳建同 沈建中 曾旭正
高仙桂 廖耀宗 何全德 張惠娟 詹方冠 林至美 郭翡玉
李 奇 徐耀浤
主席:陳美伶
一、本會第56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本案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8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審議結果」一案,提請討論。
(發言紀要詳後附)
主席結語:
(一)同意國立故宮博物院調減「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億元、內政部調減「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中央自辦)」計畫0.845億元,計減列1.845億元。
(二)原擬向行政院請增「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0.852億元、「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二期)」0.606億元、「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0.609億元等3項計2.067億元,同意核列,不再請增。
(三)有關交通部「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本會將儘速完成審議作業,108年度經費需求依行政院核示辦理。
(四)餘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建設類(第二期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同意均按本會審議結果,本會將儘速修正相關審議資料後報院。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8時43分)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7次委員會議發言紀要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8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審議結果」一案,提請討論。
主席:
簡要向各位委員說明:
(一)108年政府重大公共建設概算行政院匡列額度1,263億元,為歷年最低。仍請主計總處增加公共建設預算額度,以促進刺激景氣之動能,帶動整體經濟成長。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經費核列之多寡,係務實考量個案計畫可行性、以往年度執行率,及部會執行量能等因素綜合審議。另外,各部會所提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需於107年4月15日前奉行政院核定,始納入先期作業審議。
(三)各部會辦理之重要計畫,應及早完成個案計畫報核程序,奉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惟如:交通部「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教育部「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等,未依此原則辦理,應請改善。
(四)本會108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共審議146項計畫,總計核列1,351.844億元(含法律義務撥充農村再生基金88.4億元),另有10項計畫,擬向行政院請增,計58.385億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審議結果,108年、109年度各審議73項計畫,分別核列862.395億元、1,036.593億元,總計1,898.988億元。請各位委員討論。
國立故宮博物院黃副院長永泰:
國發會核列本院「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8.190億元,經本院檢討,可調減為7.190億元。
主席:
謝謝故宮,同意減列1億元。
經濟部龔次長明鑫:
本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中所列「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108年、109年度提報需求數分為69.420億元及68.415億元,總計137.835億元,前因先期作業審議期間計畫尚在報行政院審議,故貴會108年、109年度核列數為41.652億元及、41.049億元,總計82.701億元,較本部原提報需求數減列額度逾四分之一,恐不利後續計畫推動與新增產業用地,故請貴會考量依行政院107年7月13日核定計畫,恢復本部原需求數。
主席:
(一)「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編列60億元,主要辦理強化既有工業區公設及開發平價產業園區(工業局)、城鄉特色園區(中小企業處)、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加工處)等工作,惟該計畫至目前只執行5億,達成率僅8.5%,若於第二期編列137億元恐無法全數執行。且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上限為4,200億元,經推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06-110年度全部經費計約4,196億元,爰無多餘額度可予調增。
(二)至於經濟部加工處「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計畫」擬增加9億元經費部分,建議評估優先由該處基金支應;中企處城鄉特色園區經費,除應撙節使用外,並可考量調撥增加工業局平價產業園區開發之經費。
經濟部龔次長明鑫:
(一)有關地方政府部分,因其園區開發需要作業時間,故計畫第一年經費執行較少,第二年以後地方政府會逐年落實預算支用。本項經費如被刪減,恐無法如數核撥原核定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計畫案。
(二)行政院已核示本部於原有預算內,辦理林口國際創業聚落示範事宜,現如需再挪出中企處所屬經費,恐無法執行該項事宜。
主席:
林口國際創業聚落示範,非屬行政院核定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項目,將不予編列。
經濟部龔次長明鑫:
林口國際創業聚落示範,係屬本計畫中企處執行的新創園區工作項目之一。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廖處長耀宗:
(一)「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執行進度落後,主要係因經濟部正在修改相關規定,如提高園區補助規定。
(二)有關加工出口區所需9億元經費,經張政務委員景森協調,行政院已同意由工業局撥給加工出口區執行,因其有助於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並可增加廠房面積。
(三)工業局經費執行率不高,主要受限於公共設施補助計畫相關規定,原計畫只得補助地方政府,故主計總處不同意其補助經濟部所屬工業區。但行政院已於7月13日核定,未來除地方政府外,亦得補助經濟部所轄工業區。至於國發會審議意見中,有關輔導企業及平台經營者以投資為限一項,則請經濟部思考如何落實。
主席:
經濟部目前已核定補助地方開發平價產業園區案25件,全期金額約82億元,其中多數為報編中之產業園區,未來尚有土地取得、環評審查及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等程序,仍需費時辦理,經濟部應確實考慮執行量能與可支用額度編列預算,並應遵守前瞻特別預算條例規定,未完成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之計畫,不得動支工程預算。
本計畫於前瞻特別計畫第二期先期作業,本會已核列83億元,加諸第一期前瞻特別預算尚有約55億元預算仍待執行,考量本會審查結果,並推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06-110年度全部經費計約4,196億元,將達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上限,本會實難以再增加核列數。本案修正計畫院核定事項所需經費,由經濟部於本計畫原核列經費項下調整支應。
朱委員澤民:
各部會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應特別注意執行率,至今為止,執行率僅占整個預算的35%,占分配預算則約為50%。主計總處下週會將相關執行情形,送請各部會參考。
內政部花次長敬群:
(一)個案計畫辦理土地取得、環評審查及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等程序,至少約需1年作業時間。
(二)本部「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中央自辦)」計畫,貴會審議結果核列8.738億元。經本部重新評估,內有0.845億元重複編列,請予減列。
主席:
謝謝內政部,同意減列0.845億元。
交通部王次長國材:
(一)「樂遊海灣山城亮點計畫」107年7月11日經張政務委員景森協調,由「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中央公務預算支應,本部考量108年度中央公務預算額度有限,建議改由觀光發展基金支應。
(二)省道改善計畫過去每年執行額度約30至60億元,執行情形良好。「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公路總局於107年3月提送交通部審查,因部內審查作業程序往返,未及於4月15日前報奉行政院核定。由於本計畫係用以支應所有省道建設經費,108年度經費需求為60億元,建請納入向行政院請增額度項目。
主席:
(一)「樂遊海灣山城亮點計畫」108年度經費需求,同意由觀光發展基金支應。
(二)省道改善計畫係在辦理全國省道改善工作,依照賀陳前部長理念,認為省道維護應重於新建,故「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才會在交通部內反覆修正。該計畫行政院甫交本會審議,本會將儘速完成審議作業,有關108年度經費需求,請主計總處考量予以核列。
朱委員澤民:
「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是重要的計畫。
主席:
政府資源有限,增列「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預算確實有難度。另經濟部針對產業園區開發向來都是由供給面思考,為促使產業用地供需平衡,應確實就廠商需求進行調查。
吳委員澤成:
(一)公務機關的常態,總是在每年編列預算時,極力爭取,但也常見預算執行不如預期之情事。原因無他,多係因為計畫考慮不周、預算編列不當及執行能量不足所致。各部會需有國家資源整體運用的思維,並應確實督促所屬推動計畫。
(二)另要請教國發會,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6條第4項規定,計畫未完成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者,不得動支工程預算。該條文究竟是指相關程序完成後,始得動支工程預算?或是相關程序完成後,始可編列工程預算?
主席:
依據主計總處規劃辦理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需同時完成108年、109年度先期作業審查,故可能有計畫之綜合規劃在108年度核定後,於109年度即有工程經費的需求,因此在編列本期前瞻特別預算時,就應同步考量。
吳委員澤成:
各部會應明確劃分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工程作業等各階段所需時程及經費,並據以執行、管考。
朱委員澤民:
本條文前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版本,是完成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後,始得動支預算。因立法院考量,為免相關預算受限於前述各項作業未完成而無法支用,故修改為現行條文。
主席:
請各部會依吳委員建議,主動掌握各項計畫執行進度。
主席結語:
(一)同意國立故宮博物院調減「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億元、內政部調減「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中央自辦)」計畫0.845億元,計減列1.845億元。
(二)原擬向行政院請增「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0.852億元、「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二期)」0.606億元、「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0.609億元等3項計2.067億元,同意核列,不再請增。
(三)有關交通部「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本會將儘速完成審議作業,108年度經費需求依行政院核示辦理。
(四)餘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建設類(第二期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同意均按本會審議結果,本會將儘速修正相關審議資料後報院。